大昌﹌小燁 發表於 11-7-29 09:49

大昌小燁(((ITC:裁決:宏達電未侵犯閃點數位影像專利

據《彭博社》報導,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法官 Paul Luckern 昨(28)日表示,宏達電(2498-TW)未侵犯閃點科技(FlashPoint Technology Inc.)擁有的數位影像專利。
即閃點科技,無法證明宏達電侵犯其應用於行動電話影像裝置的專利。

南韓樂金電子(LG Electronics)、芬蘭諾基亞(Nokia)、加拿大行動研究公司(Research In Motion Ltd.)等一併被告的公司,在法官判決前與閃點科技達成和解。
但 Luckern 的裁決仍需經ITC的6名委員全體複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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