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保證金 春節調高
春節假期休市自1月27日起至2月6日,長達11日,臺灣期貨交易所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價格波動,鑒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之確保,將於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https://pic.pimg.tw/p91925p/1642038148-1607853519-g.jpgdata:image/gif;base64,R0lGODlhAQABAPABAP///wAAACH5BAEKAAAALAAAAAABAAEAAAICRAEAOw==
預計以1月25日的結算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例如,臺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184,000元將調高至203,000元,調幅約10.33%,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金額,以強化期貨市場之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
期交所預計於1月25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月26日(農曆春節前最後之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生效,預計於2月7日開紅盤日再視市場狀況,公告2月8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前揭各契約之保證金適用金額。
另提醒交易人注意,1月26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最後之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之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1月26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之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保證金調高後,帳戶權益數變化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因應1月27日至2月6日無交易,依各商品交易規則,原2月第一周到期之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一周到期契約(202202W1),其最後交易日及最後結算日順延至2月7日。
2月第二周到期的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一周到期契約(202202W2),其上市日逢2月2日至2月4日無交易,順延至2月7日,最後交易日及最後結算日為2月9日。
3月到期交割之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202203),到期最後交易截止時間因逢1月31日無交易,可交易至1月27日上午5時,並以2月7日為最後結算日。另1月27日及28日僅辦理結算交割事宜,1月22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日不交易亦不結算交割。
FROM:經濟日報 記者高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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