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at 發表於 12-4-12 19:35

劉憶如發表的課稅我覺得還不錯

基本扣除額為三百萬
與期貨合併課稅

交易稅
手續費
以及當年度虧損

都可以扣除

而持有五年以上的股票 可以減半繳稅

假如你賺了一千萬
但是你的交易稅 手續費 以及去年或三年內的虧損 超過七百萬
那你一毛稅率都不用繳納

但是如果五年來淨賺四百萬~那就必須繳20%的稅

四百萬扣掉三百萬~再乘以二十%等於二十萬

其實還OK

Hello168 發表於 12-4-12 19:44

都OK啦
只要不是賺了馬上扣
賠了不管你..{:4_95:}

還是支持手續費跟交易稅都不要{:4_140:}

期謀 發表於 12-4-12 20:22

要賺超過三百萬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啦~~
倒是外資每年在台股撈這麼多
能從他們身上課一些回來也是好的

bacardi 發表於 12-4-12 20:35

財政部長劉憶如今天晚間(12日)舉行記者會,正式公布財政部版本的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的課徵方案。

課稅方式分為個人和營利事業。個人採分離課稅、合併申報,只要在證券、期貨及選擇權全年交易所得達到新台幣300萬元者,就得申報。至於營利事業單位,則維持最低稅負制。

這項方案已正式提報行政院,在行政院通過後,將送進立法院審議。劉憶如希望能在本會期完成立法或修法,並在明年(2013年)正式實施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也就是在民國103年(2014年)5月,個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營利事業辦理所得基本稅額時就得申報。

din88 發表於 12-4-12 20:35

期謀 發表於 12-4-12 20: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賺超過三百萬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啦~~
倒是外資每年在台股撈這麼多
能從他們身上課一些回來也是好的 ...

外資是不課的, 別人家的小孩是打不得的

chieni6 發表於 12-4-12 20:36

靠妖纍~在賭場賭博也要課稅喔!

期海求生 發表於 12-4-12 20:43

樓上的朋友你們的想法太單純了.重點不是散戶須不須要繳稅.
而是大額資金願不願意進來.如果大額資金不願意進來.市場將變成一灘死水.
尤其是期貨市場.現在全世界已經沒有國家在收期交稅了.只有台灣還再收.
再加上期所稅20%.有能力選擇市場的人會願意進來嗎?

drfutures 發表於 12-4-12 20:43

先廢掉期交稅再說吧!!

Hello168 發表於 12-4-12 20:48

講坦白
還是希望賺了直接扣一扣~賠的抵所得稅

不然報稅時, 要拿出一輛轎車錢, 還是會痛痛的
如果可以不如直接捐給學校, 也不願拿給那些竊取國庫, 官商勾結混蛋{:4_194:}

期海求生 發表於 12-4-12 20:49

drfutures 發表於 12-4-12 2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先廢掉期交稅再說吧!!

沒錯...贊成徵期所稅. 但停徵期交稅.

mars777 發表於 12-4-12 20:51

drfutures 發表於 12-4-12 2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先廢掉期交稅再說吧!!

難度很高吧{:4_121:}

jamjang 發表於 12-4-12 20:52

應該後面有大尾的..
不然他媽的也不同意

wtkao 發表於 12-4-12 20:52

外資哪會不願意進來? 台股這麼容易控盤,外資何樂而不為?

而且哪個國家的股市像台股一樣,公開完整交易資訊? @@
(例如:法人個股買/賣超、期貨未平倉餘額…等)

外資製造假象,騙騙本土法人及散戶,玩的很開心,呵呵

nomad 發表於 12-4-12 20:56

房市不敢動

動到股市來

土匪阿{:4_164:}

綠茶妹 發表於 12-4-12 21:02

剛才看完新聞覺得很有趣..
有多少散戶會持股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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