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nt 發表於 10-1-20 17:56

台中市房東房客必讀:學生校外租屋治安認證開始實施

臺中市警察局對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在校外租屋住居環境安全甚為重視,為提昇學生校外租屋安全,讓學生租的安心、住的放心,特要求本局各相關單位,研擬「學生校外租屋治安風險評估」之防護作為,經由校方、消防單位、租屋業者與本局攜手合作,實施「學生校外租屋治安風險評估認證」機制,透過與校方、警察、消防等相關單位對出租業者建築物各項軟硬體設備實地勘查,再分級審核評估被害風險之認證作法,提供校外租屋學生簡易辨識較符合安全設備暨優質環境之參考,藉由學校、消防單位、社區租屋業者、學生與本局,共創地方治安最佳警民合作之預防犯罪典範。

為積極推動「學生校外租屋治安風險評估認證」工作,鼓勵租屋業者改善治安設備,強化校外學生對租屋住居環境平時警覺與防護作為,臺中市警察局特於98年12月4日10時邀集消防局、臺中市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學校及學校附近之租屋業者等代表,在警察局2樓第2會議室召開推動「學生校外租屋治安風險評估認證」工作協調說明會,並預定於12月10日開始接受各租屋業者申請認證,以維社會治安,達到保護學生在校外租屋住居之安全。

根據調查,台中市十二所大專院校共有三萬三千多名學生在校外租屋,再加上高中生人數更多,但租屋環境良莠不齊,有必要經由認證維護學生安全。這項「學生校外租屋治安風險評估認證」並無強制力,鼓勵房屋租賃業者向學校或轄區派出所提出申請,由警方派出防竊諮詢人員,會同校方、消防單位前往勘查、檢核,依據治安風險給予一顆星至三顆星的評等。

警方定出三級認證標準,第三級(一顆星)至少必須符合最基本的消防安全規定,第二級(二顆星)必須設有監視錄影設備,第一級(三顆星)則要有感應鎖、刷卡等特殊辨識設備,非學生承租時房東應主動提供身分供警方核對。

台中市警察局即日起開始受理居住10人以上的租屋治安風險評估認證,敬請各房東至各轄區派出所或分局或至本校申請,相關表格及流程請下載參閱,或上台中市警察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區參閱,網址   http://www.tcpb.gov.tw/chinese/04services/ser_d01_main.asp?bull_id=2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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