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選你的合夥同伴
本帖最後由 Cstrategy 於 12-8-31 19:31 編輯當初在某家中央廚房賣麵包時
我的合作對象是新營麻豆某知名黑道家族李某人的長子的老婆
(認真論是我朋友他的表哥,和他表哥的老婆合作賣)
以下方便打字簡稱朋友(朋友表哥)或朋友婆(朋友表哥的老婆)
朋友他自己本身在新營另外開一家薑母鴨的店,但是生意不太好
所以他老婆也積極想要外拓財源多賺點錢回家養兩個小孩
於是在一層一層關係下意外就牽扯到台南當地某家知名麵包
就這樣我也剛好當時從鳳山回來,無所事事就好吧一起賣
簡言之
在合作以前,兩邊的人是充滿了和樂之語
並且也做了各自的許諾,每個人都講得很好聽
共同出資的部分出資(那家只負責教你怎麼賣,給你麵包還有攤位~其他自己負責)
就這樣踏上了美好的合作之旅
接著大月的時候還是受訓期(兩個月)也運氣不錯的沒被打掉通過受訓
最後新人只剩下三組可以正式掛攤出去了,於是對前途更加充滿光明
尤其受訓期間每天跑不同攤,看到工廠裡老人他們賺得更是眼睛閃亮亮
然後開始接著夏天(這部份另外用一章節講好了)
總之最後到第八個月總結算獲利
含受訓期領的錢(一個月一萬)
扣除所有成本後,等於八個月每天只淨賺到160幾元,而這還要兩個人分
於是就這樣開始了
朋友他開始不耐煩了
然後因為夏天薑母鴨生意不好,他也暫時先收掉
開始介入我們的擺攤過程
整個亂象開始
在接著一個月就什麼話都來了
只要沒錢,什麼事情都會發生
尤其又是跟兄弟的人合作,你自己本身也非兄弟底的
那就會開始被壓制
當初合作時的抽菸,走啦外面叫炒牛肉~生啤酒喝很爽很豪邁的對象
現在變成惡霸,還用夫妻兩個人都出力當理由,錢要分成三等份
這下就換我不要了
我一天出攤12小是基本的,我跟你一家人分,我要去哪裡生一個老婆也來大家一起分?
有出攤的日子一晚大概可以淨利平均都在4000到5000之間
你們兩個人分,我一個人拿三人的一份
這就不對了
而且當初說好如果忙不過來時,直接用應徵的方式找工讀生
共同出資給工讀生薪水,這樣還合理划算
但現在是變相三分之二都你們拿,出的成本卻都一樣
這樣分一分是能剩多下?
朋友進來後當時還是維持平均一天可以出攤一天不能出攤(一樣下雨因素)
那根本就不知道在分什麼屁了,本來一人一天還能分一百多
現在是怎樣?分個十幾元就大家好朋友?還拿的理所當然~而車資我卻還自己出一半
瓦哩咧你們都比較聰明我都笨的
最後我就私下去說我不做了,並且要求中央廚房老闆娘對外說是他不要我做
畢竟對方是角頭兄弟之一,明著對槓對我也不力
就這樣最後我帶著不到兩萬的錢離開
離開後才反過頭跟我說他要回去在薑母店了(秋天開始了~薑母店旺季來了)
叫我留下來
而我個性也是很硬的,潑出去的水不可能收回來
恩斷義絕到此為止
與他老婆間的關係則還OK,他老婆還不會這樣搞(只是錢少或不能出攤時會靠夭而已)
在我之後過一年他們夫妻倆就不知何因素收起來了
倒是兄弟身分挺不錯的,中央廚房裡面的老鳥歐巴尚講話都很機車又囂張(真的)
只有他一個老兄沒人敢正面跟他靠北邊走
以上重點不是在環境或其他因素,單純論合夥間的過程關係
重點:
1、合夥前不管說的在好聽都是屁話
2、合夥前該打好的合夥契約還有難聽話絕對要先講清楚
3、合夥後不要事後又抬出自己的誰誰誰要來分利潤,拿翹只會導致分裂
4、股東結構的變化在合夥之前一定要先契約打好打清楚如何變化
5、合作後如果有跟當初合作的某部分事項出現變化,至少要大家一致同意,而不是你自己拿穩贏ㄟ
6、合作是大家都要共同平均出力的,而不是自己用幾人身分在參與,另一人卻只能用一己之力卻要幹你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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