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女王 發表於 12-12-4 11:06

大家覺得到底要不要廢除死刑呢?

本帖最後由 期貨女王 於 12-12-4 11:0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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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台南的「湯姆熊殺童案」震驚全台,29歲兇嫌曾文欽偵訊時更說出「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如果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還要再殺人」等話,許多網友對曾嫌囂張說法及行徑相當氣憤,還批評每次遇到相關事件廢死聯盟就會跳出來。果不其然,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如左圖資料照片,翻攝自公視新聞)3日撰文表示,如果台灣民眾面對這樣的殘忍案件,馬上就聯想到「判處死刑、執行死刑」,基本上對於解決問題沒有幫助。

據知,曾嫌1日先將死者方童拐騙至廁所,騙他遊戲卡在馬桶間裡,隨後突抓住其肩膀,並持刀刺進他的左喉嚨,並用力往右邊拉,致方童氣管斷,最深刀傷達10公分,手法相當殘忍。台南市第六警分局副局長劉怡宗表示,「嫌犯供稱因為長期失業,有精神上的困擾,想吃一輩子的免錢飯。」

此案發生之後,林欣怡說很多人都會馬上歸咎於廢死,不少抗議的輿論也直指廢死聯盟。她表示,這件案子他們跟大多數人一樣覺得氣憤,但除了情緒之外,廢死聯盟更期待的是大家可以共同探究事件發生的原因,並更深一層的思考有關結構、制度以及預防犯罪等因素。
她引述在日本替死刑犯辯護的律師安田好弘所言,「刑事犯罪的加害人與被害人通常都是『弱者』。而『強者』則幾乎不會捲入犯罪。」林欣怡用安田的話來對照「湯姆熊殺童案」,長期失業的曾嫌想以「吃牢飯」解決自身困境,可是想坐牢有很多方法,他選擇的卻是最為極端,而且可能無法達到目標的方式;而從媒體報導來看,死者應該也是社會弱勢族群。

林欣怡表示,面對這樣的案件,台灣民眾如果立刻想到判死刑,對解決問題並沒幫助,「若犯罪背後的成因無法被解決,再多的死刑判決和執行,犯罪還是依然存在。」她強調自己並非覺得這些都是社會問題,也認為曾嫌應該對殺人行為負責,「但是,在目前的社會現狀中,他能夠為自己負多少的責任?」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覺得死刑對解決問題沒幫助。(圖/翻攝自廢死聯盟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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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關類型的案件中,林欣怡指出能夠發現,政府的角色不見了,或許相關官員被輿論或民眾逼急了,又會說出會判死刑、執行死刑的回應;林欣怡認為,這樣就又再度陷入「弱勢為難弱勢」,而且問題並沒有被解決。

不過,對於本起案件,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在3日指出,全案如果在檢察官調查後偵結起訴,檢方會於司法程序中,嚴格監督法院,甚至不排除對曾嫌求處死刑,一定要讓他得到應有的嚴厲懲罰;法務部次長吳陳鐶也提到,在廢除死刑還沒有成為全民共識之前,現在的政策只是盡可能減少死刑的使用,但曾嫌究竟該不該被判處死刑,還是得由法官審酌。

曾嫌落網後向警方表示,自己在犯案前有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許多網友對曾嫌囂張說法及行徑相當氣憤,也對台灣法律保障少數人權(受刑人),用納稅人的錢養這些人後半輩子,甚至走向廢除死刑一現象,感到不平。部分網友說,台灣法官現在都不敢判死刑,死刑執行率又低,每次遇到相關事件,人權團體、廢死聯盟就會跳出來。

果不其然,此案發生之後,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發文表示,很多人都會馬上歸咎於廢死,不少抗議的輿論也直指廢死聯盟,但是如果民眾面對殘忍案件馬上就聯想到「死刑」,對於解決問題沒有幫助。
此番發言讓朱學恒氣的在臉書痛罵:「上次廢死聯盟執行長不過被人家威脅一下就怕的要死整組人搬家換辦公室,結果連無辜小孩被殺了還在那邊替人渣辯護,不懂得將心比心四個字怎麼寫嗎?」

朱學恒更批評廢死聯盟執行長說:「林欣怡,你有像是方小弟弟的爸爸一樣打零工身上只剩兩百塊辦喪事都沒有錢嗎?是你們這些人吃飽喝足,自命清高、遊說司法、影響官員、挾洋自重、欺騙國人,導致一個人渣殺了一個弱勢家庭的小孩,還好意思說弱勢為難弱勢?」
朱學恒點出:「廢死聯盟這篇文章提及真正受害者的部分僅佔3.7%,其餘都是在替預謀殺害兒童的人渣和廢死聯盟自己辯護,你還好意思說什麼弱勢為難弱勢?是你們為難一個被預謀殺害的兒童和一位痛失愛子沒錢辦喪事的爸爸啊」!

據了解,曾嫌1日先將死者方童拐騙至廁所,騙他遊戲卡在馬桶間裡,隨後突抓住其肩膀,並持刀刺進他的左喉嚨,並用力往右邊拉,致方童氣管斷,最深刀傷達10公分,手法相當兇殘毫無人性。台南市第六警分局副局長劉怡宗表示,「嫌犯供稱因為長期失業,有精神上的困擾,想吃一輩子的免錢飯。」
女王:
要不要廢除死刑一直都是社會上兩方的議題 我覺得都有道理...雖然說殺了罪犯對社會沒有幫助沒錯,他們也是社會的弱勢,但對被傷害的家庭,如果今天我們能換個角度想那是我自己的小孩,我當然希望他們不得好死阿..如果是我小孩 我覺得槍斃都不足以彌補一個做父母的痛,你今天被槍斃是你自己造成的,而我的小孩有什麼錯,他明明可以快快樂樂的長大的,而且失業率這麼高,大家都想吃免錢牢飯,犯罪率越來越高,這社會真的是病了..我相信一定有工作可以做 只是他們願不願意做而已...

禾佳 發表於 12-12-4 14:14

本帖最後由 Cstrategy 於 12-12-4 14:22 編輯

這歸根究底跟社會結構問題也有關係
信不信22k只要繼續下去
這類問題只會增不會減
吃飯基礎民生都有問題的人
連當下都活不下去了
根本不會去看明天
以後應該綁架的會更多
現在當保鑣好像不錯賺~一樣被逼急要犯案~當然挑有錢的下手
有錢的又最怕死~社會也充滿炫富的人

目標滿街有這人笨到挑弱勢是能幹碼?
想吃一輩子免錢的
先找法院狗民黨開的政要下手
有權隨便一通電話~直接關你一輩子



薛豹 發表於 12-12-4 18:50

小弟贊成廢死, 但主張引進新加坡的鞭刑做為配套 (這年頭大家都流行一個政策必須要有配套)
不管判幾年, 每天固定鞭十下
相信能收到極大的嚇阻效用
要吃免錢牢飯, 好膽就過來!

{:4_192:}

virgil 發表於 12-12-4 22:49

唉.. 這個問題吵不完.. 從以前我還在唸書時就一直在吵了..

基本上, 持廢死立場的.. 基於以下幾項理由
1. 國際趨勢=>西方先進國家很多都廢死, 除了美國以外
2. 人權=>即使是犯罪人,也不能剝奪其基本人權
3. 研究顯示死刑的存在無法有效嚇阻犯罪

支持死刑方的理由如下:
1. 我國國情不適合廢死=>殺人者死,是國人普遍的價值
2. 實現公平正義

有條件支持廢死的, 會再多一項
1. 死刑之外, 需存在有其他能有效嚇阻犯罪並達到人民對法律公平正義之期待的
其他替代方案

我個人觀點是, 以台灣現階段來看, 我支持死刑
因為台灣沒有那個環境也沒有那個能力
來建構並落實死刑以外的有效配套措施
缺乏有效的死刑替代方案, 死刑不可廢!

vupxu06vu04 發表於 12-12-9 00:40

每天固定鞭十下~求生不能求死不得{:4_161:}

Meak 發表於 12-12-13 01:16

其實一開始要廢死的精神應該是過去的時代有太多的冤獄和屈打成招的問題,為什麼到最後會變成也要考慮到加害人是不是弱勢;是不是政府或景氣或社會的問題.
那被害人呢?如果今天被殺害的是開錢莊妓院的人渣呢?那是不是就判個緩刑就好?因為被殺害的屬於強勢族群..
我們自以為是法治國家,在我們的法律上明有死刑,不是罪大惡極奪人性命者也不會被判處極刑,但卻在判刑之後卻可以人為技術上的不執行...
如果我們都期待著法律是代表著我們的是非和價值,那法律就被應該被貫徹,如果殺人不用償命,那欠債也不用還錢嗎?
再者,我們有公投法不是嗎?可以把廢不廢死交由人民最大共識而決定,不用三不五時有事發生大家又要再吵...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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