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促 金管會員工全面禁買股
金管會掌管銀行、保險、證券等重要金融政策與監理工作,但根據現行規定,金管會只有「證期局」員工不得買賣投資股票,包括「銀行局」、「保險局」及「檢查局」等其他單位不受此限,引發市場人士質疑。對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委薛凌認為,金管會比一般投資人更快、更早掌握訊息,建議採取較高標準,要求其他單位應比照「證期局」,不得買賣股票。
金管會成立於二○○四年七月,除了本會外,組織編制有四大局,包括負責證券期貨業務的「證期局」,前身為隸屬財政部的證管會;掌管金控銀行等業務的「銀行局」,原為財政部金融局;負責保險業務的「保險局」,原為財政部保險司;以及負責金融檢查的「檢查局」,由原中央銀行與財政部檢查業務單位組成。
由於「證期局」執掌資本市場監督,為了避免職員於平日執行監理業務時,有涉及內線交易或利益迴避等問題,因此,證期局人員禁止買賣或持有股票。
金管會官員說明,早在一九八四年就訂定自律規範,證管會所屬人員、配偶與子女,不得購買與持有上市公司及公開發行公司股票;一九八八年更規定,證管會新到職員工必須在報到時簽下切結書,若因繼承或其他法定原因持有股票,應於一年內出售轉讓,如有違反者,予以撤職或解僱。這項規定一直沿用至「證期局」。
不過,「銀行局」、「保險局」與「檢查局」等人員,並無禁買股票限令,是否考慮一視同仁,擴及其他三局職員適用?
非主管單位炒股 已有明確規範
金管會官員表示,「證期局」負責資本市場之監督,情況較為特殊,才有這項自律規範,其他三局並非主管單位,若有人員因掌管業務之便,提前知悉資訊而買賣股票,這就涉及「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問題,現行法律已有明確規範,所有人員都必須遵守。
薛凌則認為,若單從自由經濟角度來看,除非需要利益迴避者,否則公務員買賣股票,只要不涉及內線交易等違法行為,當然應該保障其權利;但金管會角色不同,負責金融市場各項監理業務,本來就容易掌握各種訊息,應該採取高標準,一視同仁,比照「證期局」的規定。
薛凌表示,金管會人員如果常在股市進進出出,即使不是「證期局」,一樣會引起很大爭議與質疑。她認為,金管會至少也要訂出相關規定,不能完全沒有限制,例如任職期間,原本持有的股票可不用處分,但要進入「閉鎖期」,也不能再買賣股票等。
也應該禁止立委和其相關親屬買股票
因為它們內線消息太靈通了 是不知道有“人头”这个名称吗?
只要有利可图
杀头生意都有人干 抓到人頭用戶者,開除這份工作,並重罰! 感謝大大分享・應重罰! 本來就是應該這樣吧.................................................... keymaker 發表於 13-11-4 19: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來就是應該這樣吧....................................................
我也這麼覺得
因為金管會的員工通常是最快知道消息的
感謝版主的分享{:4_196:} I agre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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