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自創公式?
利用開高收低及成交量算出來的公式在台指期適用
同樣的算法在電子期及金融期上卻不適用
這是正常的嗎?還是代表這公式無效。
這個現象好幾年前就是這樣子了
雖然不正常,但是行之多年就姑且算它正常吧!
總之,不能用台指期的方法去RUN電子或金融期
我也認為這裡面內情不單純{:4_140:} 看不懂大大的問題耶
你是說同樣的策略用在台指期可以賺錢, 但用在電子期及金融期無法賺錢嗎?
{:4_144:}什麼公式???????????????
我設錯手續費了
設成兩大點 要去test啦!去找data来跑看看{:4_213:} 結果沒想像中好
反而拿台指訊號直接用在電子還比較好
果然是連動商品 結果沒想像中好
反而拿台指訊號直接用在電子還比較好
果然是連動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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