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法拍凶宅銀行拒貸款 單親媽儲蓄泡湯..公理何在
買法拍凶宅銀行拒貸款 單親媽儲蓄泡湯http://l.yimg.com/bt/api/res/1.2/fSeNJAxh518JWiS31IIbwg--/YXBwaWQ9eW5ld3M7Zmk9Zml0O2g9Mjc-/http://media.zenfs.com/155/2011/06/16/udn-jpg-89x27_175027.jpg作者: 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11月22日 上午3:23打零工撫育子女的單親媽媽莊明玉,為給家人一個遮風避雨的地方,省吃儉用八年存了四十多萬買法拍屋,不幸買到凶宅銀行不願貸款,她被迫棄標;擁房夢碎,多年積蓄也沒了。
一度想自殺 女兒抱她哭
莊明玉一度承受不了這個打擊想要自殺,女兒抱著她痛哭:「錢可以再賺,媽媽只有一個!」親情支撐她度過低潮,並決定說出自己的不幸,「希望不要再有下個受害者」。
四十五歲莊明玉多年前離婚,帶著三名子女在台南善化區租屋,自力生活。雖然家貧,但孩子乖巧懂事、功課好,是她最大安慰,「我告訴孩子我們不靠別人,沒什麼好丟臉!」
母子三人擠一房 存45萬
莊明玉的租屋下雨就漏水,為省錢她捨不得修;房間少,她和八歲女兒睡張床,高二的兒子打地鋪,三人擠在一間房。雖然孩子從沒抱怨,一家人省吃儉用,存下四十五萬元,就想有個自己的窩。
「我們沒錢,只能買便宜的法拍屋」,莊明玉說,今年中到法院探詢,想給家人一個屬於自己的窩。代辦業者開價八萬元幫她代辦,為省錢,她決定自己試試看。
二百七十萬得標 才知是凶宅
莊明玉相中位在善化的一間舊透天厝,之前已法拍三次都流標。全家人看屋好幾次,編織著有自己家的美夢。法拍當天,她以兩百七十萬元標下,興奮地和女兒擁抱,兩人又叫又跳,沒想到是噩夢的開始。
法院要求她先繳四十五萬,剛好是她全部積蓄,餘款七天內要補足。她跑了至少六家銀行貸款都碰壁,其中包括聲請法拍的這家銀行。直到後來有行員告知「這是凶宅不會有銀行貸給妳」,她才知道屋主母子半年前燒炭自殺。
莊明玉向法院表示「凶宅借不到錢,付不出餘款」只好棄標。法院要求她補足下一拍的差額,沒想到法院在下一拍時註記「凶宅」,房屋得標價金大降,以兩百卅一萬元賣出,差額卅九萬要她負責,莊只領回六萬。
決定住凶宅 銀行拒貸款
她表示,一家人曾討論就算住凶宅也沒關係,「大家能在一起就好,只是萬萬沒想到,沒有銀行願意貸款」。
「我知道錢要不回來了,但希望別再有人受害。」莊明玉說,買法拍屋的,多數是買不起好房子的弱勢者,卻得遭受如此折磨,「制度不能改嗎?」
{:5_675:}{:5_675:} 這天下 那有王法
正義式微 善良頹喪 那法院有問題....
為何第一拍時沒告知是凶宅....
應該可以請求不付差額吧~~ {:5_675:}{:5_675:}台灣有太多的權貴想有特權與資源
一般大眾又無法覺醒 所以就繼續著不公平的待遇
苦以後會更苦 只是各位就這麼甘願苦下去
法院都不會覺得自己有問題的
{:4_210:}
taitanwu 發表於 13-11-22 17: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法院有問題....
為何第一拍時沒告知是凶宅....
應該可以請求不付差額吧~~ ...
法院不會有問題,
因為法院法拍文中都會撇清關係,
所有責任都會要得標者負擔,
我有標過法拍物,
屋比地難搞,
所以狀況不明標的,
即使很便宜,
也請不要隨意去標,
一定要做足功課,
否則寧願不標,
不然一定要有能力付清得標金才可下標,
之後再想辦法出脫,
通常法院付清尾款期限很短,
我遇過最常也不超過一個月,
千萬不要以為貸款一定會下來,
這不是買屋賣屋那麼單純,
有很多眉角的 ~
sunny 發表於 13-11-22 17: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院不會有問題,
因為法院法拍文中都會撇清關係,
所有責任都會要得標者負擔,
嗯嗯!! 只是覺得法院太混...
為何第二次就註記了~
要嘛兩次都不註記...
一次不註記..一次註記...
擺明要第一次標到的人賠死~~
這時候只要那個銀行團肯站出來承接,,比打任何廣告效益還要大~!!
台灣還有王法嗎{:4_172:} 法院當然想要賣好價錢,只是已經被捅出來,不得不加上註名。
真的是世風日下,什麼人都有。
只有小老百姓受苦。 這讓小弟想到一句話~
【朱門酒肉臭 路有凍死骨】{:4_92:} manhavecoco 發表於 13-11-22 1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台灣有太多的權貴想有特權與資源
一般大眾又無法覺醒 所以就繼續著不公平的待遇
這個社會就是肉弱強食的社會
羊就是吃草的
老虎就是吃羊的
狗就是在旁邊啃骨頭的
想要成為什麼角色就靠自己了
這個社會就是想要成為羊的人太多了
才會有那麼多隻老虎
本帖最後由 wldtw2008 於 13-11-22 21:48 編輯
法拍的東西,不都是債務人無法清償債務,他的抵押品被債權人申請法拍的,賣了多少錢也是給債務人去償債,法院充其量也只是個提供媒合的平台? 拍的多、拍的少跟法院根本不在乎!!! 拍完以後裡面有死人有活人有阿飄馬桶不通水管被塞也跟本跟法院沒關係,講的好像法院要搶弱勢民眾的錢一樣!!!
事實上,法拍規則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想參與的人本來就要衡量自己的狀況,見獵心喜或搞不清楚狀況貿然投標,尾款付不出來,本來就是要付差額的這個規則上應該講的很清楚,結果現在不小心輸了錢就被媒體見縫插針搧風點火來打悲情牌?!
我們不是鐵石心腸,但現在是法治時代,本來一切就是照法條走的。今天這個案例就根本是被愛搧風點火的媒體看到可趁之機,小筆一揮(還不是大筆喔),稍微偏頗報導一下,就誤導大家以為法院都欺負弱勢。
這裡有另外的案例:http://www.moneydj.com/forum/showtopic-84608.aspx
真是~~~太誇張了~~~
{:4_120:} 這社會本是如此,沒錢銀行見你如見鬼,有錢時跪著求你跟他借!
我遇過哩!所以自己小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