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小咪@ 發表於 13-12-25 11:48

OBU鬆綁 不再區分客戶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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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U鬆綁 不再區分客戶門檻
中時電子報作者: 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2月25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
金管會對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業務大鬆綁,相關業務幾乎全數開放。銀行局近日將發布新規定,未來OBU不再區分客戶門檻,同時對自然人客戶,除CDS、CDO等較複雜的信用衍生性商品,其餘商品全數放行,甚至也可用黃金、貴金屬等為本金來連結其他投資標的。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過去OBU對自然人客戶只能推出保本率達70%、單一資產類別的商品;同時要依客戶資產規模區分「專業客戶」、「一般客戶」,未來全數鬆綁,就連台灣未核准的私募基金等,都能在OBU上連結、投資,鼓勵國內金融業者自創商品,在OBU提供給客戶。
另外,以往OBU辦理新種外匯業務雖然是採負面表列,仍需金管會正式發函才能承作,未來達一定條件的銀行,就能在OBU逕行開辦新種外匯業務,之後再送金管會備查,也能加速商品推出速度。
邱淑貞表示,近日就會發布「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規範」,及「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金融相關外匯業務負面表列規定」,正式大幅鬆綁銀行的OBU業務。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先前已表示,OBU不涉國內投資人,因此除了涉及新台幣利率、匯率的部分未開放,其餘能開放的幾乎都開放了,金管會希望藉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名義,持續擴大金融開放,達到「虛擬概念、法規鬆綁、全區開放、人財兩留」的策略。
以往銀行的OBU必須依客戶資產金額區分為專業客戶及一般客戶,未來可回歸銀行內部控制及風險控管,自行決定要接受客戶的標準,及可提供給客戶的合適金融商品。
另外,對於自然人客戶,以往要依據銀行公會的「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即便在OBU,也只能對這些境外自然人客戶提供保本率70%以上、單一資產類別的商品。
金管會指出,未來不再限制保本率,也可連結跨資產類別的結構型商品,以黃金或其他貴金屬作為本金的結構型商品,或是其他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境外基金等也都可以連結,邱淑貞說:「商品範圍會非常廣」。

轉貼資料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obu鬆綁-不再區分客戶門檻-213000155--fin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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