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展 發表於 14-1-26 01:11

米粒刮痕拗全賠 元大證經理道歉

上週四,一名在庇護加油站,洗車打工的身心障礙男子,在幫客人洗車時,一個不小心,開車門撞上洗車架,留下「米粒」般大小的刮痕,沒想到郭姓女駕駛一開口,就要加油站賠一扇全新車門,還要付代步車資2千塊,事件在網路瘋傳,網友揚言人肉搜索,經過查證,這輛休旅車登記在元大證券名下,下午女駕駛請他的丈夫,元大證券的黃姓經理,登門道歉。洗車,開門擦乾邊框,這個再正常不過清潔動作,卻讓庇護加油站裡的身障員工「小陳」闖了禍,上週四早上10點多,一名郭姓女駕駛洗車,20歲的小陳,不小心在車門邊框留下這道「米粒」般大小的傷痕。
白色小點點,印在休旅車門框上,長寬約0.3公分,43歲的郭姓女駕駛不肯修繕,要求加油站換一扇要價1萬9千元的全新車門,還要兩天的代步車資2千塊,加總賠償2萬1,罹患自閉症的小陳,病情更加嚴重。
不合理的求償,讓加油站主任直呼是他從事身障就業20多年來,覺得最扯的一件事,把經過PO上臉書,網友開罵,要郭姓女駕駛坐輪椅代步,還揚言人肉搜索。
果然女駕駛被起底,查出休旅車登記在元大證券底下,而當天開車的其實是一名元大證券黃姓經理的43歲妻子。
新聞揭露後,郭姓女子請丈夫帶著這個水果禮盒,登門道歉,自己卻不敢面對,和日前的「珍珠哥」相比,敢作不敢當,氣度差了一大截,擔心企業形象受損,元大證券揹黑鍋道歉,也說,修理費和代步車資全部公司承擔,就是希望辛苦工作的身障人士,不要為了單一事件,心裡受傷。(民視新聞 張乃峻 沈建宏 台北報導)

宋禮 發表於 14-1-26 02:34

元大證券黃姓經理的43歲妻子,真是可惡!
爛人!
{:4_629:}

電腦人 發表於 14-1-26 07:47

本帖最後由 電腦人 於 14-1-26 07:54 編輯

01.元大證券很倒楣
02.元大經理很倒楣

整件事情要追究的應該只有那個經理的老婆
修理費不應由公司承擔要追究的是那個經理的妻子到底可不可以用公務車,這也沒人管

另外米粒的傷痕還是得追究,不能因為是身障人士就不追究
該弄壞的還是得恢復原狀才合理
以後只要是身障人士刮壞車的話,是否就完全不用恢復原狀,不用賠?

這種情形只有鬼島才會這樣,媒體的力量最大


弱勢的一方會被同情且勝利(做錯事最後不用被追究,沒人追究如何刮車壞車的,刮壞不用究責,也不用恢復原狀,事後也不用檢討)

強勢的一方不論對錯都會沒事(做錯事就道歉賠錢了事,有錢就是大爺,事後也沒人記得)
出事只要求助媒體,所有事情可以一瞬間豬羊變色,翻盤

就像只要人有技能,會唱歌,大家就會忽略他之前做的錯事,偽造文書也沒人在意

出車禍常常是弱勢一方會輸,而不是有路權的一方會贏,法官永遠會說強勢的一方"應注意而未注意",而跟本不管對錯

這真的只有鬼島才會發生

mead 發表於 14-1-26 09:56

所以只要您會操弄媒體利用網路
再加上一些會煽惑的言詞您就可影響政策
這就是台灣目前的現狀
都不用大腦深一層的去想事情就等著媒體或網路幫您想好餵您結論就好

AGWZ 發表於 14-1-26 10:50

本帖最後由 AGWZ 於 14-1-26 10:53 編輯

電腦人 發表於 14-1-26 07: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01.元大證券很倒楣
02.元大經理很倒楣



如果是元大證券經理 而不是經理的妻子 是否元大證券還是很倒楣{:4_144:}
因為是經理個人行為 那啥麼時候 才不是元大證券很倒楣?


還是只要是元大證券的人員 所犯的錯 元大證券就不倒楣 應連帶責任 {:4_144:}
還是必須要 是 元大證券的人員 「且」駕駛元大證券的車 元大證券才算連帶責任不倒楣{:4_144:}
元大證券的員工如果洩漏個人個資 那元大證券算不算倒楣{:4_144:} 因為是員工個人行為?

元大證券的員工如果對客戶恐嚇取財 算不算元大員工個人行為? 所以元大證券也很倒楣 {:4_144:}
我同意每個人有自己獨立的思考空間我只是提出思考方向找出元大證券何時才不算倒楣? 沒有評論{:4_160:}


KHL 發表於 14-1-26 11:30

從這個事件看來
我倒是覺得
黃姓經理的43歲妻子
因該是被寵慣寵壞了

oneman001 發表於 14-1-26 13:17

{:4_163:}{:4_163:}車門 開開闔闔 想要不摩擦有傷痕 難吧

starsapphire 發表於 14-1-26 20:36

希望社會上這種人越少越好,努力讓下一代不要變成這樣...

walayhot 發表於 14-1-26 23:26

天龍人...不意外{:4_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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