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茶妹 發表於 14-8-20 22:43

未上市股之證所稅

證所稅是去年1月1日開始的。
未上市股的證所稅超重,政府要抽差價的15%。
不知為什麼政府對未上市股和上市上櫃股票採取完全不同的稅制。
如果有投資未上市股的人要注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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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40427/KIUWID3SML7NM.shtml


102年恢復課徵「個人證所稅」,2014年納稅人將首次申報。去年年中再度修訂證所稅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取消原先八五○○點以上的課徵門檻,一般散戶均免徵證所稅;但原先民國一○四年起新增售股金額達十億元以上的「大戶條款」,則放寬改採「設算為主、核實為輔」,一律繳交千分之一的證所稅。條文中並明定「溯及既往」條款,將全面回溯至102年一月一日起適用。





課稅基本盤

102年起個人出售股票
稅率15%
課稅原則核實課稅
課稅計算公式證券交易所得=交易金額-原始成本-費用
課稅範圍http://www.moneydj.com/tax/images/Yes-Red.gif未上市未上櫃股票
http://www.moneydj.com/tax/images/Yes-Red.gif興櫃股票:當年度出售數量100,000股以上者
http://www.moneydj.com/tax/images/Yes-Red.gifIPO 股票: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之股票,屬承銷取得各股票數量在10,000 股以上,於上市、上櫃以後出售者
http://www.moneydj.com/tax/images/Yes-Red.gif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節稅兩點靈A、盈虧互抵:當年度自同一個人證券交易所得中減除
B、長期持有優惠:持有股票1 年以上,所得減半課稅;
IPO 股票於上市、上櫃以後繼續持有滿3 年以上者,按所得1/4課稅
課稅方式分開計稅、與綜所稅合併報申報及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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