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小靜 發表於 14-9-10 11:34

1口ETF期貨價值 等同十張ETF現股

http://pic.pimg.tw/jo782400/1410318501-76495746_m.jpg

台灣50、寶滬深及FB上証等3檔ETF期貨下月將正式上線,從契約規格來看,此次所推出的3檔ETF期貨,1口ETF期貨的契約單位皆等於10,000受益權單位,即1口合約對應10張的現股ETF。換言之,投資人買進1口ETF期貨就等於買進10張ETF現股,放空1口ETF期貨,就等於放空10張ETF現股。

期交所表示,此次推出的ETF期貨是將國內上市 (櫃)ETF 納入為股票期貨選股標的證券。國內上市 (櫃)ETF 在證券市場的交易方式與一般股票大致相同,而ETF期貨適用的交易規則與一般股票為標的的股票期貨契約亦大致相同,僅有少數契約規格項目需配合ETF商品特性個別訂定,例如最小升降單位與漲跌幅限制等。

從標的證券來看,依期交所規劃,國內22檔上市 (櫃)ETF 皆可為ETF期貨標的。惟考量市場的需求情況,在ETF期貨發展初期,期交所優先納入交易量較大的ETF標的,包含台灣50 、寶滬深及FB上証等3檔,未來再視市場發展情況,適時推出其他標的。

由於國內多數ETF的交易價格較低,大多數現股ETF的價格多小於新台幣50元,如比照現行股票期貨2,000股的契約單位設計將導致ETF期貨的契約規模偏低,因此除了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ETF為標的之ETF契約之外,其他ETF期貨的契約單位皆為10,000受益權單位。

以此次推出的3檔ETF期貨來看,台灣50為國內成份證券ETF ,寶滬深及FB上証皆為國外成份證券ETF,因此,1口ETF期貨的契約單位皆等於10,000受益權單位。

舉例來說,台灣50指數收盤價若在66.75元,則每口契約價值將達66.75萬元;FB 上證 (上證180指數)收盤價若在20.01 元,則每口契約價值將來到20.01萬元; 寶滬深 (滬深300指數)若來到12.81元,則每口契約價值為12.81萬元。

另外,未來期交所若推出ETF期貨的標的為境外ETF者,因現股交易單位不一,目前有100單位或200單位等2種,可能亦會有其他交易單位的設計,因此,在境外ETF的部份,契約單位規劃採個案方式,在契約上市前會由期交所另外訂定。
資料來源:udn
http://pic.pimg.tw/jo782400/1373717774-3356241187_m.jpg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1口ETF期貨價值 等同十張ETF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