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波 發表於 15-11-7 18:42

上海公安機關破獲一起特大操縱期貨市場犯罪案

新華社港台部 2015年11月02日 19:18

中國公安部日前宣布,公安機關打擊證券期貨領域違法犯罪又有新突破:經過3個多月的縝密偵查,公安部指揮上海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起以貿易公司為掩護,境外遙控指揮、境內實施交易,作案手段隱蔽、非法獲利巨大的涉嫌操縱期貨市場犯罪案件。伊世頓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高燕、業務拓展經理梁澤中以及華鑫期貨公司技術總監金文獻等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涉案資金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凍結。




今年6、7月間,中國證券期貨市場出現異常巨幅波動,廣大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針對相關部門移交和公安機關偵查掌握的一些違法犯罪線索,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迅速開展一系列工作。7月10日,公安部副部長孟慶豐率多部門聯合工作組抵達上海,對涉及證券期貨領域違法犯罪線索依法開展調查。經周密調查,工作組掌握了外商投資的伊世頓公司涉嫌操縱期貨市場等犯罪的線索,遂交由上海市公安局依法開展立案偵查。

上海市公安局抽調專門從事打擊證券期貨領域犯罪的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夜以繼日地工作,對案件偵辦工作始終緊抓不放,從數量龐大且專業性極強的市場交易資料中一步步抽絲剝繭、循線追蹤,最終鎖定犯罪主體並查清其作案手法、過程。同時,專案組發現伊世頓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高燕為重要犯罪嫌疑人,其已潛逃境外。公安機關立即派出專門工作組開展境外追逃,經過艱苦細緻的工作,將高燕成功緝拿歸案。

專案組查明,伊世頓公司系外籍人員Georgy Zarya(音譯札亞)、Anton Murashov(音譯安東)在香港各自註冊成立一家公司後,於2012年9月用兩家香港公司名義在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以美元出資註冊成立的貿易公司。札亞為伊世頓公司法定代表人,安東負責技術管理。兩人在公司成立前分別供職於歐洲的投資銀行和期貨公司,從事證券期貨交易工作。




據犯罪嫌疑人高燕(女,34歲,江蘇南通人)等人交代:受札亞、安東指使,為規避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相關規定的限制,其先後向親友借來個人或特殊法人期貨帳戶31個,供伊世頓公司組成帳戶組進行交易。伊世頓公司以貿易公司為名,隱瞞實際控制的期貨帳戶數量,以50萬美元註冊資本金以及他人出借的360萬元人民幣作為初始資金,在中國參與股指期貨交易。

高燕等人還交代,安東及其境外技術團隊設計研發出一套高頻程式化交易軟體,遠端植入伊世頓公司託管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伺服器,以此操控、管理伊世頓帳戶組的交易行為。伊世頓帳戶組通過高頻程式化交易軟體自動批量下單、快速下單,申報價格明顯偏離市場最新價格,實現包括自買自賣(成交量達8110手、113億元人民幣)在內的大量交易,利用保證金杠杆比例等交易規則,以較小的資金投入反復開倉、平倉,使盈利在短期內快速放大,非法獲利高達20多億元人民幣。

辦案民警介紹,今年6月初至7月初,證券期貨市場大幅波動,伊世頓公司在交易滬深300、中證500、上證50等股指期貨合約過程中,賣出開倉、買入開倉量在全市場中位居前列,該公司帳戶組平均下單速度達每0.03秒一筆,一秒內最多下單31筆,且成交價格與市場行情的偏離度顯著高於其他程式化交易者。以6月26日的中證500主力合約為例,該公司帳戶組的賣開量占市場總賣出量30%以上的次數達400餘次;以秒為單位計算,伊世頓帳戶組的賣開成交量在全市場中位列第一的次數為1200餘次;其賣開成交價格與市場行情的偏離度為當日程式化交易者前5名平均值的2倍多。據統計,僅6月初至7月初,該公司帳戶組淨盈利就達5億餘元人民幣。

監管機構認為,伊世頓公司的期貨交易行為擴大了日內交易價格波幅,與市場價格走勢存在關聯性,影響了當時的市場交易價格和正常交易秩序。公安機關認為,伊世頓公司異常交易行為符合操縱股指期貨市場的特徵,涉嫌操縱期貨市場犯罪。

偵查還表明,高燕將巨額非法獲利中的近2億元人民幣通過犯罪嫌疑人邱某(另案處理)經營的「地下錢莊」轉移出境,交給安東等境外人員。2015年1月,高燕受札亞指使,給予華鑫期貨公司技術總監金文獻(男,47歲,浙江義烏人)100多萬元人民幣作為好處費。金文獻在全面負責伊世頓公司與交易所、期貨商的對接工作中,隱瞞伊世頓公司實際控制的期貨帳戶數量,並協助伊世頓公司對高頻程式化交易軟體進行技術偽裝,進而違規進場交易。金文獻還使用其銀行帳戶幫助伊世頓公司轉移資金。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大國際合作力度,盡力將仍在境外的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

據瞭解,針對證券期貨領域犯罪出現的一些新特點、新動向,上海市公安局已在經偵總隊增設證券犯罪偵查支隊。公安機關將依法偵查打擊證券期貨領域經濟犯罪活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


連結:http://www.storm.mg/article/72931

逼波 發表於 15-11-7 18:47

弱弱的問一下

有人能白話翻譯是怎麼操控嗎?{:4_93:}

merickelson 發表於 15-11-7 23:37

1.其團隊研發出一套高頻程式化交易軟體,
2.遠端植入金融期貨交易所伺服器,以此操控、...........
3.高頻程式化交易軟體自動批量快速下單,申報價格明顯偏離市場最新價格,
4.以較小資金投入反復開倉、平倉,使盈利在短期內快速放大,獲利高達20億元。

我只看出第2項違反;其他,好似我們常見的高手作法。

期貨藝術家 發表於 15-11-8 10:44

強國只要說你違法就違法,沒啥好說的。

jinace 發表於 15-11-8 17:05

申報價格明顯偏離市場最新價格,實現包括自買自賣
為擴大了日內交易價格波幅,與市場價格走勢存在關聯性,影響了當時的市場交易價格和正常交易秩序。貌似跟炒股票一樣左手賣右手,或許是交易量不大的商品吧...

機會主義者 發表於 15-11-8 17:49

用幾個帳戶對敲價位,拉高價位或壓低價位,這手法很久了,只是換機械人在做,以前台灣抓過一個專炒宏達電的,後來無罪釋放。說是程式高頻,但還是要看手法內容,不然何必開好幾個帳戶,改用機器人對敲價位?有本事用一個帳戶作程式高頻,這真的是程式高明,又有誰好意思去抓呢?

就說一般人容易被唬弄,搞不清楚哄抬價位跟真正一般正常交易的界限何在?我覺得這跟政府立法與執法不嚴也有關係,就像最近台灣的香焦炒作,這其中無人哄抬價格?

機會主義者 發表於 15-11-8 17:54

jinace 發表於 15-11-8 17: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貌似跟炒股票一樣左手賣右手,或許是交易量不大的商品吧...

錢夠多,速度夠快,虛掛價位,萬一真的有成交,砍單夠快,損失小,程交量大的商品也是可以做的,主要是為了影響正常價位判斷

機會主義者 發表於 15-11-8 18:02

像台灣的股王、股后,若說沒人用這種在作價,你講給我聽,我也不信,只是政府到底要不要去抓而已

這手法搞不好政府護盤時,也是這麼的用法,真抓的時候,也是合法的抓非法的,重點就是只能幫忙炒高,不能幫倒忙炒低了,不然炒高時,怎不去抓?~~我講的是大實話,可是打臉的難聽話{:4_169:}

pcking2008 發表於 15-11-8 18:06

如果不是為了宣傳效果 開兩個帳號互作 然後拿賺錢的那一個出來宣傳詐騙
也不討論法規怎麼規定不能用同一個帳號或人頭帳號作什麼事情

如果操作兩個帳號也能讓兩個帳號都賺錢, 這樣不算厲害嗎?
不然如果只是用不同帳號讓自己用同一個價位成交 一邊留空一邊留多
這樣有什麼穩賺的漏洞可以偷? 算上交易成本不是穩輸的嗎?

書上說的高頻交易有一個前提是要先看到有人要下單
在他之前把單搶走 然後用更高的價格賣給他
但這要更快的網路建設或在交易所內看內部下單資訊才有辦法

一般人無法搞老千, 只能透過正常方式搶單
如果又能賺錢的話, 我認為這應該算很厲害的
至少台灣沒有違法的疑慮


機會主義者 發表於 15-11-8 20:22

pcking2008 發表於 15-11-8 18: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不是為了宣傳效果 開兩個帳號互作 然後拿賺錢的那一個出來宣傳詐騙
也不討論法規怎麼規定不能用同一個 ...

重點是:是否達到了操縱價位之犯罪意圖並從中獲利。

簡單的說,私人金融交易行為跟隨價位獲利是合法的,操縱價位獲利是非法的。政府金融交易則全部合法{:4_195:}

mead 發表於 15-11-8 20:43

操縱價位獲利我還是搞不懂?
單子不都真的下到市場嗎?只是大小不同而已
掛單後再抽單就有操縱價位的嫌疑嗎?
不懂.....

機會主義者 發表於 15-11-8 21:02

mead 發表於 15-11-8 2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操縱價位獲利我還是搞不懂?
單子不都真的下到市場嗎?只是大小不同而已
掛單後再抽單就有操縱價位的嫌疑嗎 ...

公安機關認為,伊世頓公司異常交易行為符合操縱股指期貨市場的特徵,涉嫌操縱期貨市場犯罪。~~~實際手法我也沒真的做過,但絕對不會只是虛掛價位的手法,反正他們的公安部門最後就是這麼一個定罪的說法,你也拿它沒輒,我們這裏就有一個操縱價位的高手,看他願不願意出來講解一下其中的手法。我覺得只是操縱的商品不同,手法應該不會差異太大

俏如來 發表於 15-11-8 21:30

阿災!但瞬間量是可以整到人的{:4_130:}

jinace 發表於 15-11-8 22:46

我猜手法應該是...

假設市價是8980,先在B帳戶9000點掛好1000口賣單,確保出貨順位
之後A帳戶9000點以下市價狂敲1000口買單
瞬間應該會有更大量的買單追進
只要能衝破9000點就全部獲利入袋了

乍看起來自買自賣賺價差,是跟我們玩一樣的遊戲
事實上是球員兼裁判,犯法無誤.

pcking2008 發表於 15-11-8 23:35

jinace 發表於 15-11-8 22: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猜手法應該是...

假設市價是8980,先在B帳戶9000點掛好1000口賣單,確保出貨順位

這樣看起來要有錢才能玩 {:5_675:}
是造市不是偷雞
俺從來沒想過要造市 {:5_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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