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券轉借券制 5月上路
2016-04-14 00:12:17 經濟日報 記者朱美宙/台北報導股東會融券回補旺季至22日為最後一天,但以明(15)日為最高峰,將有160家上市公司強制回補。不過,證交所自5月起採用新制,未來投資人可以借券形式繼續擁有看空部位,將在下半年的除權息行情首度適用。證交所表示,自5月起將實施簡化融券人轉為借券人作業,投資人向同一證券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的借入券用來償還融券時,符合借券規定的融券擔保品可以直接轉換為借券擔保品,剩餘部分的擔保品,除與投資人另有約定外,證券商應退還投資人,可以減少投資人為轉換,必須多準備另套資金的不便。
台股每年春天都會有波融券回補的軋空行情,投資人的看空部位要強制回補,但未來可以改用借券的形式持有,投資人雖仍須回補融券,但可以向證券商借券償還後,用借券部位繼續看空,直到價位滿足點再買入現貨賣出。
在現行制度下,依照公司法規定,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常會,應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並於開會前停止過戶60日。投資人若要參加股東常會,必須在停止過戶前完成交割,才有權利參加。
今年6月22日是股東會召開的大熱門日期,停止股票過戶的起訖日期,就是4月24日至6月22日;融券最後回補日為停止過戶起日往前推算第六個營業日,即4月15日,共有160家上市公司。30日召開股東會的公司融券最後回補日則為22日。
證交所說明,融券回補除了從市場買進外,也可以向開辦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證券商開立借券帳戶,以借券償還融券;至於是否借得到證券,要看證券商券源是否足夠。
現行投資人向證券商借券時,須先提交借入標的證券市值140%的擔保品,向證券商借入證券,並於償還融券後,證券商再退還投資人融券擔保品。因此,借券償還融券,必須多準備另一套資金。
但在新制上路後,不但不用準備兩套資金,還可繼續持有看空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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