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契約新規範!住宿用餐有落差 旅行社退2倍差價
旅行契約新規定,最快 9 月中旬公告實施!行政院消保處處今 (29) 日發布交通部研修的「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可望解決不少的消費爭議,尤其是許多民眾常會在旅展購買旅遊商品,不過當發現時間無法配合出發,可提早解約。過去 30 天前解約扣 10% 團費,未來出發前 41 天解約,扣 5% 團費,對旅客跟旅遊業者來說,更有保障;此外,針對旅行行程中住宿或者品質跟原本行程表不符合,旅客可要求旅行業者賠償差額 2 倍的違約金,倘若無法提供差額的說明,則應賠償旅客全部旅費的 5%,來確保旅遊品質,不打折。http://goo.gl/2R2C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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