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保單 廢除死亡給付
兒童保單 廢除死亡給付 2009/10/23【經濟日報╱記者陳亮諭 台北報導】兒童保單廢除死亡給付的「保險法第107條條文修正草案」最快23日通過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新法規定15歲以下兒童死亡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費,不溯及既往,以防範道德風險,未來兒童保單保費將降低。
現行法規定,14歲以上兒童保單死亡給付上限新台幣200萬元;但因去年發生父親企圖把女兒推入大圳,詐領死亡保險金等社會案件,朝野立委張嘉郡、陳根德、余政道及高志鵬等人提案修該法。
新法內容則是未滿15歲的未成年人的人壽保險,死亡給付從被保人滿15歲起才有效力;若15歲前死亡,退回保險人加計利息的保費,或者返還投資型保單的專設帳簿的帳戶價值。 這是避免小孩子被父母當成詐財工具,
實有其必要性。 的確需要預防...以防有人生小孩賺價差{:7_485:} 不認同....
還不是一堆人養殺成人...
根本失去保險的意義...
小朋友的死亡比率,本來就會比大人高...
預防詐保,是保險公司的責任...
不是保戶的責任.... 這樣做, 對大部分的消費者是不公平的.
理論上來說, 取消這一項, 保險公司會產生(死差益)與(費差益),
那麼應該是要降低保費回饋客戶.
但事實上並不是喔!
保費不但調漲, 且既有的保障條款取消...
畢竟不是每個父母都會利用小孩賺價差的嘛! {:4_95:} 真是什麼人都有,這種方式有機會減少事件的發生嗎? .....有點因噎廢食....{:4_138:} 社會變了~~人心也變了 又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這些人的眼光可以再全面性一點嗎?
{:7_486:} 噴飯的解決之道
難怪保險公司可以這麼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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