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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檢察專業人員
性別男
籍貫台灣花蓮
出生1950年2月
學歷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系畢業
(1966年) - 司法檢察官考試
(1974年) - 司法官訓練所第14期結訓
(1976年)
經歷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候補檢察官、檢察官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推事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檢察處主任檢察官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臺灣澎湖、嘉義、桃園、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法務部主任秘書、政務次長、代理部長
黃世銘(1950年2月-),檢察官、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檢察署現任檢察總長。在其檢察官生涯中號稱嚴格執法,因為偵察一系列案件而有「司法鐵漢」的稱呼。曾當選1988年第26屆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及模範公務員。
作家女兒黃宜君《父親的名片》文中,形容父親從不應酬、沒有私交、不許家人名下有存款以外的財產,絕不收禮、家中不常待客。甚至當她受傷等待就醫時,黃世銘也不願以他的身份要求特權。
黃世銘的形象實際上是被溢美的太嚴重,他仍故意製造出不少冤獄、而且其政治立場造成辦案不公,因為自以為是而造成災難,他已經是不適任檢察官,更何況是檢查總長。
[編輯]經歷- 大動作偵辦並起訴前民進黨籍澎湖縣長高植澎,理由非常牽強,有七名護士被一起起訴,其中兩名護士因為受不了誣告壓力而死亡;而後全部被判沒有貪污,只有高植澎被過於牽強的理由判決偽造文書。
- 任職嘉義地區「地檢署檢察長」時嚴厲徹查賭博電玩店,由臺北傳出從業者揚言花500萬來追殺他,並通過民意代表要求撤換黃世銘。在黃世銘轉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時,由臺北傳出消息說嘉義地區的電玩業者放鞭炮來表示慶賀。
- 任職桃園的時候,特種行業也聞風喪膽,一度銷聲匿跡轉進台北縣新莊、板橋地區。
- 兩千年政黨輪替,法務部長陳定南將黃世銘從法務部主任秘書調升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十月任內起訴國民黨當時重量立委游淮銀、王令麟、蔡豪等人,民進黨列為掃除黑金重大績效。
- 認為宋楚瑜興票案證據不充分不起訴。
- 認為拉法葉軍購案證據不充分,堅持不起訴,沒多久就遭撤換。
- 陳定南雖然撤換黃世銘北檢檢察長職務,仍欲安排他出任台南高分檢檢察長,但遭拒;後來安排接掌法醫所所長、推薦他出任監察委員,也都遭婉拒。
[編輯]家庭1975年獨生女黃宜君出生,女兒從小愛寫作,國小獲作文比賽獎、國一受到中國青年寫作協會的注意、中山女高時獲選幼獅文藝文壇新秀、中山女高文學獎、全國學生文學獎、聯合文藝營創作獎、中正墨堤文學、以作品<流離>獲年度全國大專學生文學獎散文第二名。黃宜君2005年10月於東華大學女研究生宿舍自殺,同年出版《流離》,黃世銘的財產申報表載明本書「無價」,使得《流離》洛陽紙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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