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證券偉芸×╳ 證所稅 課大咖 委員有共識 作者: 沈婉玉╱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4月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證所稅議題今日首次登場討論,擔任財健小組委員的不少學者與會計師主張,對開徵個人證券資本利得稅部分,應鎖定「大咖」或「炒股為業者」,應納入最低稅負制,或者是採分離課稅處理。甚至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副教授黃耀輝及稅改聯盟也認為,「IPO(首次上市)」股票所得,應納入討論。 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為避免引起外界揣測,對股市造成干擾,今日會議將不會提出任何方案。至於劉憶如已表明證所稅方案在一個月定案,但仍有部分投資人擔心,造成股市不確定性。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主任孫克難建議,個人證所稅開徵,只針對「大咖」,可考慮納入最低稅負制二十%稅率,以減少衝擊。黃耀輝說,除檢討最低稅負制外,分離課稅也是簡單又不影響稅收的做法。 台大經濟系兼任教授林向愷則說,稅改要有步驟策略,在稅收不減前提下,建議第一階段先提高證交稅一%,但提供納稅人投資損失可限額扣抵所得稅。在損失必定會誠實申報下,可養成納稅人記帳習慣,第二階段再課證所稅、降證交稅。 吳德豐認為,證所稅若要課徵,要公平、簡便、低稅率,並與國際比較。在兩稅合一下,企業資本利得稅究竟如何課較公平、較有利於企業發展,需整體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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