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子房語錄:政府裏面腦筋清楚的人到哪去了? 政府實施奢侈稅政策至今已滿兩年了,紅色子房一直掙扎著要不要發表這篇文章。 我也希望房價不要再莫名其妙漲上去,我也曾預測房市泡沫危機已近。 但是,紅色子房在協助許多客戶進行許多舊屋改建、資產活化、錯誤決策補救的過程中,奢侈稅政策就像不分青紅皂白見人就打的醉漢,限制了許多國際常見投資靈活應用的手法。 為了客觀評估奢侈稅政策,紅色子房特別研究法規、財政部、行政院對於立法意旨的說明,才發現從法治觀點,政府各界對奢侈稅最基本立法目的都搞不清楚。 紅色子房在大學裡是教法規的,法規最重要的就是「立法意旨」。 但如果從法規條文來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一條只提到「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產製及進口特種貨物或銷售特種勞務,均應依本條例規定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完全沒有提到立法意旨。 好吧,沒關係。紅色子房再參考「所得稅法」及「遺產及贈與稅法」,也完全沒有提到立法意旨。 嗯,看來依照財政部的思維,政府跟人民徵稅是不需要理由的。 好,撇開正式法源依據,依照財政部的官方網站總算找到一個說法目的: 本條例之立法目的係為加重買賣非自用不動產稅賦,以達到抑制短期投機炒作。(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特種銷售稅說帖) OK,大家看清楚了,立法目的是「抑制短期投機炒作」。 然而奇怪的是,房地產最常見的「短期投機炒作」手法就是「預售屋轉單投資」,奢侈稅居然不管。 另外還有個盲點是,「抑制短期投機炒作」不等於「房價會下跌」。 舉個例,大家都知道金價的動盪,所以黃金投資人常常是一天買賣進出好幾回的。如果今天規定大家黃金一天只能買賣一次,金價就會下跌嗎? 這顯然有點不合邏輯。 紅色子房不死心,找到行政院的官方網站,總算也找到一個立法意旨: 「鑒於現行稅制下,房屋及土地短期交易之移轉稅負偏低甚或無稅負,又一般大眾對高消費族群未合理負擔稅負之負面觀感,政府必須以正視並妥適處理。爰參考美國、新加坡、南韓及香港立法例,擬具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對特定貨物及勞務加徵一定稅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之實施,對健全房屋市場及衡平社會負面感受將有助益,對一般社會大眾之正常交易並無影響,符合量能課稅原則;預估稅收每年約為151億元,且所徵收之稅課收入,將循預算程序用於社會福利支出,以改善所得分配」。(資料來源: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 以上公文落落長,紅色子房以白話文說明,就是「因為社會大眾看短期買賣及高消費族群不爽,所以我們要立法課這些人重稅來用在社會福利,而且預估可以收到每年151億。」 這樣的思維,比較像社會主義的「齊頭式平等」,跟我們台灣多年民主賴以自豪的「立足點平等」似乎開始背道而馳。 好,沒關係,我們來看看施政結果。 ─本文獲「幣圖誌」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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