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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證所稅 回溯至今年1月
立法院臨時會昨(25)日表決通過證所稅修正案,取消8,500點設算課稅的天險,並回溯至今(2013)年1月1日生效,今、明兩年,投資人出售上市櫃股票的交易所得,形同全數免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表示,證所稅修正案通過後,「股市動能一定回升」。被問到台股是否會有「慶祝行情」時?他說,「應該會」。
財政部評估,今、明兩年,證所稅仍保留對企業初次上市櫃(IPO)及興櫃股票、未上市櫃股票等投資標的課稅,每年稅收約達60億元;2015年時,增納全年售股金額超過10億元以上大戶為課徵對象後,每年證所稅收最高可達百億元。
朝野兩黨昨一早霸占院會主席台,議事空轉一個上午,經朝野協商決議,證所稅修正案終於下午表決;國民黨團以人數優勢,強勢通過國民黨版證所稅修正案。
張盛和說,投資人非常期盼證所稅塵埃落定,取消8,500點心理關卡,有助股市回歸基本面,提升股民信心。財政部指出,修正版有稽徵簡便優點,投資人不必記帳、國稅局也不會動輒查稅,會比現制更能提升效率。
修正後的版本取消8,500點設算扣繳的台股天險,回溯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包括非強制核實,但自動選擇核實計算證所稅的投資人,也隨設算扣繳制提前落日,明(2014)年5月免再報繳今年的證所稅。
新版證所稅採先單軌後雙軌制,今、明兩年,僅剩出售IPO股票逾10張等四類強制核實課稅的股票,必須報繳15%的證所稅;2015年起再轉為雙軌制,增加全年售股金額逾10億元大戶可在國稅局「設算」發單與自行「核實」申報間,選擇最有利方式繳納證所稅。
新版證所稅以「設算為主、核實為輔」,10億售股大戶的證所稅設算稅率,降為0.1%,並以扣除10億元差額計稅,出售股票未達10億元,證所稅為零。
新制准許10億元以上售股大戶,擁有自由選擇核實課稅的權利,納稅人須自行舉證成本及費用,按照實際的資本利得,按15%稅率分離課徵證所稅。
【記者陳美珍、麥育瑋、林政忠/台北報導】
資料來源:鉅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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