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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美「肥咖條款」 簽署前一刻生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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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5-9 09: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台美「肥咖條款」 簽署前一刻生變

聯合新聞網作者: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台美簽訂美國肥咖條款(FATCA)跨政府協議出現新變數,美方在提供我方的協議草案中,要求加入稅務單位,但財政部擔心引發擴大對國人海外查稅疑慮表示反對,金管會呈報行政院裁示。

目前與美方洽簽FATCA跨政府協議的國家,都是主管稅務的財政部,只有台灣是由金融主管機關金管會出面,未來若行政院裁定仍由金管會主政,會否影響台美跨政府協議時程,對我金融機構造成困擾,備受關注。

金管會原本規畫五月底前,跟美方針對跨政府協議達成共識,視同簽署,並在年底前將協議送立法院審查。金管會官員昨日表示,萬一我方仍決定不加入稅務單位,美方能否接受尚不知,金管會只能設法跟美方溝通。

會計師表示,依FATCA規定,今年七月一日起美國來源所得要被扣百分之三十稅款,對美籍客戶的審查等相關
作業也從七月一日生效,金融業希望跨政府協議愈早簽訂愈好,以免延誤時程,造成重大衝擊。
透過跨政府協議方式,可降低國內金融業相關作業成本,也可免除被扣百分之三十稅款等風險。
FATCA影響的不僅是金融機構本身,包括國內投資人透過銀行信託資金投資境外基金,或買國內投信業者發行的海外基金,只要是投資到美國地區,投資人的獲利也會受到波及,影響層面相當大。
行政院去年已裁定,由金管會與美方簽訂跨政府協議。金管會與美方談判已告一段落,並將美方提供的協議草案文本呈報行政院。

據了解,美方提出的草案最大的問題在,指定的代表,美方是財政部,台灣方面則是金管會或稅務單位,美方希望稅務單位加入未來提供相關稅務資料。金管會依此洽財政部意見,但財政部反對放入。
財政部方面認為,台美未簽租稅協定及租稅資料交換協議,沒有法據提供相關稅務資訊,且若加入也可能會有對國人海外所得擴大查稅的疑慮。

由於財政部有不同意見,金管會只好呈報行政院,由行政院作裁示。
據了解,FATCA鎖定的雖是美籍客戶在金融機構的存款等財產資料,但其目的是要追稅,因此各國與美洽簽跨政府協議的都是稅務單位,過去金管會曾建議由財政部出面洽簽,但行政院裁定由金管會出面,沒想到,就在簽署前一刻,美方也要求稅務單位加入。

閱讀秘書╱肥咖條款
美國政府2010年通過「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要求全球金融機構,向美國政府通報美國人的金融資料,以供查稅,國內金融業者稱之為「肥咖條款」。
2013年上路後,美國國稅局可跟各地金融機構,簽訂「外國金融機構(FFI)協議」,簽約金融機構須協助美國國稅局,針對美國人客戶,提供資料,金融機構相關遵循成本將大幅增加。但若透過簽署跨政府協議,金融機構可不必個別簽FFI。

資料來源:鉅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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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5-9 10:56 | 顯示全部樓層
这是丧权辱国的条约!
米国政府要求世界配合他们的国家政策
其他国家要像龟儿子一样配合他!
台湾有很多经济犯躲在米国
米国怎么补遣送会台湾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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