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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台新金向財部求償150億 彰銀案10/28首次辯論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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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10-23 09: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期貨空姐 於 15-10-23 09:37 編輯

針對彰銀(2801)案,台新金(2887)與財政部雙方的民事訴訟,即將於10月28日召開首次辯論庭,台新金預計向財部求償約150億元。

對此,財政部次長吳當傑強調,本月28日雙方將召開首次辯論庭,財政部一定極力主張改選過程的合理性及合法性。

有關財部在官網設有「彰銀懶人包」的連結,內容羅列「台新金控有無併購彰銀野心?」「台新金控365億元,只有3張紙?」等11項問答,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昨說,感到沉重與遺憾,且懶人包用「野心」兩字,根本有失財部高度。「台新金是理性溫和的受害人,但對於財部懶人包,我們不得不做出回應!」林維俊無奈表示。

吳當傑則指出,財部製作的懶人包內容均屬事實,彰銀2014年董事會改選結果,為股東依自由意志做出的決議,各界應予以尊重。

以財部為首的公股陣營,去年12月8日於彰銀股東臨時會取得3分之2過半董事席次並拿下經營權,台新金隨即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經台北地方法院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駁回後,因不服而向最高法院提出再抗告。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台新金的主張有理,於今年10月7日裁定將本案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新審理;對此,台新金深信司法終會還其公道。

林維俊表示,對於最高法院的專業及決定,敬表認同與感謝;呼籲財部應以國家金融市場的穩定與發展為念,確實履行政府對民間企業的承諾,以維政府誠信,並維護台新金及彰銀逾40萬名股東的權益。

台新金因喪失彰銀經營權,去年底認列148億元損失,林維俊指出,關於彰銀案的民事訴訟,對於爭議點進行攻防的辯論庭,將首次於10月28日召開,預計會向財部求償約150億元;而訴訟期間會保留彰銀股票,不會出售。

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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