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銷售人民幣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等衍生性商品,金管會昨再開鍘9家銀行,其中新光銀、板信銀2家處分最重,即日起禁止銷售複雜高風險商品直到改善為止,新光銀還需檢討TMU人員獎酬制度。
這9家銀行包括台北富邦銀、國泰世華銀、玉山銀、永豐銀、華南銀、花旗銀、渣打銀、板信銀和新光銀,除新光和板信銀外,其他7家都處糾正,金管會也要求須建置客訴處理機制。
新光板信銀處分最重
銀行局長詹庭禎解釋,金管會在2015年做專案金檢時,發現這9家銀行在業務管理、法令遵循和風險管理有缺失,且去年8月人民幣匯率巨幅波動,這9家銀行也沒落實相關規定和自律規範,才做出處分。
詹庭禎強調,企業戶若有損失,銀行若是基於協助企業戶業務正常營運,損失可改以放款或是暫列應收款項。
但他強調,銀行不能再以擴大額度、或延長契約期限來做新交易,以短期取得的權利金或利益彌補虧損,例如再賣出一個選擇權給客戶「以債養債」,對客戶可能是飲鴆止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inance/20160127/37034113/%E4%B8%8D%E7%95%B6%E8%B3%A3%E4%BA%BA%E6%B0%91%E5%B9%A3TRF%E9%87%91%E7%AE%A1%E6%9C%83%E9%96%8B%E9%8D%989%E9%8A%80%E8%A1%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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