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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國假 勞動部還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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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6-5-25 15: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期貨珊珊:記得以前12月25日這天都是有休假的~~~
2016年05月25日 04:10/工商時報/邱琮皓、吳泓勳/台北報導
勞動部長郭芳煜昨(24)日在接受本報系專訪時表示,將依立法院決議,恢復7天國假,勞動部也將提出修法,達成全國統一周休二日,並讓全國統一紀念日、國定假日。如果立法院本會期提案通過,預估最快下半年將會實施。
郭芳煜解釋,將透過修《勞基法》第36條,把周休一日改為周休二日,其中一日為星期例假、另一日為可以調移的休息日,「未來勞工一年就會有52個星期六可以放假」;接著,進一步再修《勞基法》第24條,規定例假日不得加班,但休息日可以加班,休息日加班時將比照國定假日,雇主要給予雙倍工資,勞工的基本權益受到保障。如果雇主不想要給付這加班費,就會讓勞工放假,自然達到周休二日的效果」。
「資方會不會同意周休二日之後,勞工又保有7天假?」郭芳煜解釋,勞資之間就是要不斷的溝通協調,達到周休二日目標之後,要修《勞基法》第37條,讓未來國定假日全國一致。郭芳煜說:「在現在7天假恢復之後,要利用這段時間趕快修法,達成最終目標。」
由於透過勞動部法規會提案,經過各流程、時程較長,據了解,有立委將在本會期中透過提案方式修法,如果在7月能提案,最快下半年就可望達到周休二日、國定假日全國一致的目標。
另外,針對朝野立委紛紛提案,要求把勞工的家庭照顧假改為有薪,郭芳煜表示,勞動部將會朝著「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方向與外界溝通。他強調,會採取漸進式協商,會限縮一定的事由,例如是否限定照顧12歲以下子女、遇到颱風假、腸病毒等傳染病,這都還需要經過溝通討論。
有薪照顧假,未來將由誰來買單?郭芳煜解釋,勞動部蒐集各國做法,像是日本是採取無薪照顧假;新加坡則是7歲以下6天有薪照顧假,成本前3天由雇主負擔,後3天由政府負擔,7至12歲則是給2天有薪照顧假,全由政府負擔。而德國則是10天照顧假,由保險支付。他強調,這都還需要持續溝通、協調,以促成立委、勞方、資方的三方共識。(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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