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之必要性
本帖最後由 綠茶妹 於 12-7-1 00:02 編輯分享我這幾個月和房仲來往的心得。
大家都覺得賣4買2共6%的服務費很貴,我也不例外。
我實際賣房子之後,覺得託房仲賣是個必要的選擇。(對我來說啦)
原因有幾個。
(上圖是充實版面用的,勤美璞真)
很多人會說,上591之類的網站自己登廣告就好啦。
但是買方能恰巧看到你的廣告嗎?
591上大部份的物件是仲介,而且其中也有一部份是已經成交,
但是仲介為了使物件看起來豐富,所以沒有把它下架,
故,買方要在茫茫大海裡找到適合的物件頗為困難。
其次講到帶看,大家都知道帶看需要花時間,
而且知名度高、業務能力強的店頭,帶看的組數很多,
遠超過屋主能接觸到的買方,一個假日就可以帶4、5組客戶來看。
再來講到信任感,買方對仲介的信任感還是比對屋主好,
你和屋主接洽,你不會擔心一屋兩賣或是產權不清嗎?
有第3人當媒介,比較公正。
還有1點是我朋友說的,我覺得還滿有道理的,
他說真正的買方會去找仲介看屋,不會在網路上東找西找,
在網路上很多人只是純看看而已,
例如你當初600萬買的,他就想給你賺一點點,出個620萬和你買,
但是以新竹近3、4年飆漲的情況,只多加一點點是買不到的,
所以有些人一直買不到房子。
房子越看越貴,越是下不了手。
我自己帶看過的買方,
有看屋看了3年也沒有買的人...不過3年來從15萬漲近25萬,
現在要下手買更是困難。
有了仲介之後,成交的行情較為公開透明而且比較有效率。
例如買方從20個物件裡,挑1個C/P值最高的。
賣方從20個人的出價中,選出價最高的。
至於服務費的問題,
第1,服務費是可以談的。
第2,房子買賣的成本本來就很高,我打個比方好了,
一間房子假設有30組買方看過之後成交,
帶30組買方來看過就是仲介的成本。
其他還包含各種廣告費及店租、行政等費用。
先寫到這裡,下次再聊。
小弟對房市不熟, 但聽說國外(美國?)是賣方有賣方仲介, 買方有買方仲介, 雙方的仲介為了各自的委託人捉對廝殺, 以各自委託人最大利益為原則.
但是國內的仲介看起來是以賣方立場為出發, 感覺會比較偏向賣方, 畢竟房價賣得高, 仲介費就抽得多.
若以期貨手續費來比較, 期貨商的手續費是每口固定的, 每口小台若是40元, 8000點和4000點都是一樣. 這比較符合公平原則.
一戶房子1000萬抽5%, 漲到2000萬時也是抽5%, 房仲的營收 double, 但是房仲的成本好像沒有 double. 難怪大家拼命開房仲分店. 政府一抽個奢侈稅, 就哇哇叫, 怎麼不提房價暴漲時荷包賺得滿滿的?
小弟認同房仲有他的價值, 但是買賣方要謹慎, 避免成為肥羊.
如果靠仲介交易會透明~哪還需要實價登錄做啥?就是房仲都用偷拐搶騙的手段
買賣都是同一個仲介~吃虧的一定是買賣方雙~因為中間的房仲就可以上下其手
另外你確定買方一定挑的是C/P值最高的嗎?賣方一定選的是出價最高的嗎?
我只知道最後一定被房仲引導到仲介費出最多的物件~ 個人認為
有了防仲後是加速墊高房價的因素之一 「牽鉤仔」是自古以來就有的行業...
是商業運作不可或缺的一個角色....
之前看過新聞,網拍面交被敲竹槓..
網拍個幾百、幾千塊的東西,面交都有風險了...
何況是買賣上百、上千萬的房子...
找個有信用的仲介當防火牆是應該的...
至於房價....跟金融市場應該是一樣的...
趨勢是無法檔的.....
但是拉的越快、回的也越兇...
C大發表了幾篇精闢的回覆.
怎麼隔個一小時就不見了?
{:4_144:} 以後弄個房屋交易所,所有交易資訊規格化、標準化
大家上去就用電子平台競標
這樣房價才會精采{:4_161:} 大家的回應好熱烈。
房子很難標準化,所以我想這也是房價無法像股價這麼一目瞭然的原因。
仲介是個辛苦的行業,很多人都有一直看房子看了半年甚至1年的經驗,
也就是這一段期間,仲介都在做白工。
我覺得台灣的仲介好像多了點,
新竹市短短的關新路,從路頭到路尾聽說有15家仲介,
比便利商店多很多。 綠茶妹 發表於 12-7-2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的回應好熱烈。
房子很難標準化,所以我想這也是房價無法像股價這麼一目瞭然的原因。
這表示房仲比開7-11好賺多了 綠茶妹 發表於 12-7-2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的回應好熱烈。
房子很難標準化,所以我想這也是房價無法像股價這麼一目瞭然的原因。
上次房仲變多時 :房市崩價時!! askatow 發表於 12-7-1 0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靠仲介交易會透明~哪還需要實價登錄做啥?就是房仲都用偷拐搶騙的手段
買賣都是同一個仲介~吃虧的一定 ...
買賣房這麼大筆錢自己要做區域行情功課 細到一棟有一棟的行情 堅持在當時的行情範圍成交 誰偷拐搶騙的了你咧? 服務費內政部規定最高賣方4%買方2% 不能超收 成交的不高興各付1%可不可以?可以啊!仲介要不要讓你挫而已 要談嘛! 屋主想賣高 買方想撿便宜 努力的仲介是好物 什麼都傻傻的就是仲介的好食物 ~{:4_115:}
綠茶妹 發表於 12-7-2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的回應好熱烈。
房子很難標準化,所以我想這也是房價無法像股價這麼一目瞭然的原因。
基本原因是
房仲带看不收费
应该是带看一次收一次钱
譬如1000元
这样就不会把所有的成本利润
全部算在买卖方身上
也不会如果5000万房子只花5天卖出
仲介就可赚300万的不合理暴利
老實說
有時候跟仲介看房子
都會想...如何才不會被仲介吃掉
papiliolin 發表於 12-7-8 1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實說
有時候跟仲介看房子
都會想...如何才不會被仲介吃掉
多看就會有心得...仲介也只是服務業,
如果您不願意買,沒有人能強迫您買。
就好像我們屋主不能低價賣,也沒有人能強迫我賣。
倒是資訊要多打聽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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