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具業務員 發表於 14-2-11 14:23

告袁帝文假處分獲准 聯發科:持續捍衛權益

告袁帝文假處分獲准 聯發科:持續捍衛權益
2014/02/11 12:50 鉅亨網 記者蔡宗憲 台北

http://tw.yimg.com/i/tw/stock/revamp/cnyes_logo_130_30.gif
IC設計聯發科 (2454) 日前針對前高階主管袁帝文違反營業秘密提出民、刑事訴訟,並申請假處分,智慧財產法院最新裁定,准許聯發科對袁帝文執行假處分,且命令效令可延續3-5年,市場解讀聯發科防堵策略奏效,而聯發科今(11)日發布重大訊息說明,強調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未來將持續依法捍衛相關權益,並保障公司重要資產。
聯發科前手機晶片事業部總經理袁帝文在2012年離職,傳袁離職後帶走不少聯發科機密文件,之後市場也傳出聯發科對手積極挖角袁帝文,聯發科為防堵營業秘密落到對手手上,對袁帝文提起民、刑事告訴,並申請假處分。
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民事昨日做出最新裁定,准許聯發科對袁帝文執行假處分,袁帝文在訴訟案件判決確定前,不得從事包含以下事情;一、利用、發表或洩漏聯發科所有或持有之營業秘密,或透過第三人取得聯發科營業秘密資訊。
二、禁止在競業禁止期間,任職或以其他方式為競爭對手提供服務;三、不得提供聯發科研發部門人員資訊給競爭對手公司,並不得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是促使聯發科獲關係企業員工離職。
聯發科今日發布公告聲明,強調本案仍在司法程序中,未來公司仍將依法捍衛相關權益,並保障公司重要資產。

來源:http://tw.stock.yahoo.com/news_content/url/d/a/140211/2/49ew0.html

閒人英郎 發表於 14-2-11 22:46

内情不知为何
但是专业技术人员被竟业禁止绑住
离职几年都不能干专长的工作
这样靠专业吃饭的人员岂不是变成奴工?

宋禮 發表於 14-2-11 22:55

這麼做,對聯發科來說,無可厚非!
聯發科,加油!
{:4_81:}

r5888 發表於 14-2-12 00:15

閒人英郎 發表於 14-2-11 22: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内情不知为何
但是专业技术人员被竟业禁止绑住
离职几年都不能干专长的工作


總經理是專業技術人員有點奇怪?

lansrotim 發表於 14-2-12 11:29

帶走機密文件應該不是專業技術吧

mead 發表於 14-2-12 11:39

閒人英郎 發表於 14-2-11 22: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内情不知为何
但是专业技术人员被竟业禁止绑住
离职几年都不能干专长的工作


所以囉!
如果離職公司有規定幾年內不得轉到同性質的公司~~
那就得付相同的薪資才合理這中間有違反則需賠償倍數的金額給公司!這才合理
不然不能靠專業養家餬口誰養我?

閒人英郎 發表於 14-2-12 11:51

r5888 發表於 14-2-12 0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總經理是專業技術人員有點奇怪?

一般IC设计公司的总经理
如果不是本业
无法领导员工

閒人英郎 發表於 14-2-12 11:57

lansrotim 發表於 14-2-12 11: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帶走機密文件應該不是專業技術吧

这个新闻内文是:
傳袁離職後帶走不少聯發科機密文件

如果证据确凿
公司应该马上以盗窃罪嫌马上告诉

但是如果在他离职后一年多才翻旧账
并且以竟业禁止来
这样感觉不太合理

閒人英郎 發表於 14-2-12 12:00

mead 發表於 14-2-12 1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囉!
如果離職公司有規定幾年內不得轉到同性質的公司~~
那就得付相同的薪資才合理這中間有違反   ...

m大应该是科技界人员!?近20年来
一些公司要求员工签竟业禁止合约
看似合理
其实员工处于相对不利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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