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證所稅停徵,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營運長許祺昌指出,市場可能產生四個現象,分別是股權買賣時間延至明年、興櫃及上市櫃時程變動、吸引大股東在台上市,以及免除非居住個人困擾。 首先是股權買賣時間延至明年,許祺昌表示,證所稅停徵的施行日期是明年1月1日,從現在開始到今年底為止,境內居住的個人若打算出售、參與併購活動及家族傳承而轉讓股票,可能都會考慮先試算現在出售是否須繳納證所稅,若須繳證所稅,則可能會考慮在明年1月1日以後再出售,以免除證所稅的稅負負擔。 許祺昌說,有些原本計畫在今年年底前興櫃或上市櫃者,可能基於證所稅明年開始停徵的稅賦考量,而延後相關時程;他也提醒,明年的承銷制度將改為以競價拍賣為主,建議企業要考慮新的承銷制度的影響。 廢除證所稅可吸引大股東在台上市,許祺昌表示,對於大股東來說,原本因為處分2013年以後上市櫃公司股票要課徵證所稅,而打消上市櫃念頭,或因要課徵證所稅而轉往其他國家上市,在這次修法後,可能重新考慮將所屬公司在台灣上市櫃。 最後是免除非居住個人困擾,許祺昌指出,在法令未修正之前,對於非居住者的外國自然人出售台灣公司或F股公司股票皆需課徵所得稅,因此造成外籍員工及外籍個人出售前述股權的所得,需要在每年5月進行申報,本次修法後,也免除這些外籍人士未來來台申報證所稅的困擾與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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