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這一篇 只是告知:法人的一種作法
我沒告知:這樣做 是對還是錯?
也聲明,不是法人不要學著這樣做
有人看了不以為然,是其個人自主、自由意識。
演上帝那一部戲,上帝給主角客串上帝的權力,但是交代:不能違反 free will
網路上,各有各的 free will,連上帝也不可干預
這一篇文的關鍵是: 有沒有 法人這樣做?
假若 沒有,那就是我的不對、胡說八道、企圖把自己造神
(註:我也沒有企圖自我造神,也不知道依據什麼下這種定論,在網路上,總是有人抬著反造神的旗幟,當然見怪不怪,就當作是一種常態吧)
假若 有,那....那.....那........
那麼激烈地反應,到底在證明什麼?我也搞不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