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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春節調高10%期貨保證金(股價指數類契約、黃金類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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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8-1-30 12: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18春節國內期貨調高1成保證金股價指數類契約 股價指數類契約 匯率類契約保證金、亞洲期貨市場2月份休市公告、農曆新年封關日、日本交易所香港交易日休假日期表

●台灣期貨交易所循往例將從2月13日到20日春節期間,調高 股價指數類契約、黃金類契約及匯率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幅度以2月9日的保證金基礎調高10%,以強化期市風險承受度。
期交所春節調高期貨1成保證金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9日電)台灣期貨交易所循往例將從2月13日到20日春節期間,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黃金類契約及匯率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幅度以2月9日的保證金基礎調高10%,以強化期市風險承受度。
期交所表示,考量今年春節假期2月13日到20日的8天休市期間,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的價格波動,期交所循以往春節採行調高保證金的作法,有助確保市場運作安全;並預計至2月22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2月9日的保證金。
期交所表示,調幅以2月9日的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以台股期貨為例,現行原始保證金新台幣8萬3000元,將調高至9萬2000元,調幅約10.8%,以強化期貨市場的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
期交所強調,2月12日為期貨市場農曆春節前最後交易日,當天15時開始的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2月12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的未沖銷部位及當天盤後交易時段的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的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盤後交易時段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的風險及帳戶權益數的變化;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期交所提醒投資人,2月13日及14日無交易,僅辦理結算交割事宜。2月第二週到期的小型台指期貨暨台指選擇權一週到期契約,因最後交易暨結算日適逢2月14日無交易,原來應該順延的最近交易日為2月21日,但為避免與小型台指期貨暨台指選擇權最近月份契約有相同存續期間,因此2月7日不加掛2月第二週到期的一週到期契約。 1070129
Form 來源 :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801290304-1.aspx

【 亞洲期貨市場2月份休市公告】



根據新加坡交易所公告,摩根台指期貨(STW)商品自2017年1月3日(星期二)起,
除了New Year’s Day(1月1日)外,台灣國定假日將維持正常交易(T及T+1盤)。

*2/12 :  日本假期
(台灣指數封關日)
*2/13:台灣、印度假期
*2/14:台灣假期
*2/15:台灣、中國假期
*2/16:台灣、中國、香港、印尼、新加坡假期
*2/19:台灣、中國、香港假期
*2/20:台灣、中國假期
*2/21:中國假期
*2/28:台灣假期
※本文件僅供參考,仍以各交易所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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