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男子江志傑,不滿相交十多年的好友胡姓男子,酒後常出言譏諷「你是什麼咖小(台語意指:東西)」,去年8月又因胡男曾把200元丟給江男,江男怒到持西瓜刀去兩人常去的撞球場,從背後偷襲狠砍好友五刀,砍斷胡男氣管、頸動脈,失血過多死亡;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認為江男犯後態度並非無教化的可能,今(4)日駁回上訴,仍依殺人罪判處15年,褫奪公權10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江男與胡男認識十多年,經常相約打撞球,但近期不時因細故而發生口角,彼此關係極為不睦。案發前一天,江、胡二人又因200元發生嚴重衝突,事後雖經他人排解紛爭,但江男還是憤恨難消,翌日,也就是2017年8月2日下午1時許,在某商行購買西瓜刀,接著走去撞球館廁所藏刀,再到停車場拿黑色外套後,把外套包裹西瓜刀從廁所走到座位,將西瓜刀連同外套放在身旁伺機出手。不久後,胡男走進撞球館先與江男等人同桌聊天,後來僅剩他獨自背對江男坐在另一桌,自行低頭滑手機時,遭江男從後方砍殺、休克,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