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fone-winner 於 12-2-22 07:38 PM 編輯
正確、正式的名稱是證券交易所得,
是所得稅當中,財產交易所得項下的一目。
1988,再度停徵證券交易所得,
讓很多不做功課、高喊社會公平租稅正義的蛋頭學者現形;
其實,當年的租稅大都是財政部赦免了自己,
要知道證券交易虧損可以在三年內扣抵其他財產交易所得,
9月24日起躺平19天,指數由8789跌到5615,
於是,申報財產交易損失的申報書比現在的101還高,
10年清完,稅收負貢獻,又何苦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大赦自己吧!
當年的證交稅是千分之1.5,為了停徵證券交易所得,
立法院諸公折衝協調把證交稅調高到千分之3,
財政部把肉中刺眼中釘拔掉,又吞了一塊大肥肉,
如今不會笨到把肥肉吐掉再拿石頭砸自己的頭吧!
安啦!
痣少簡依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