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無無明 於 12-4-9 19:24 編輯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財政部長劉憶如指出,證所稅如果課徵,時間上規劃落民國在103年5月,就是以102年度證券交易所得來課,投資人持有成本以今年12月31日來認定,不過,目前還要整個小組有共識通過。參與座談會的股市分析師賴憲政指出,如果依照財政部規劃的時間通過,市場大戶一定炒到今年12月底,墊高持有成本,股市年底前就有可能看到「92共識」(9200點)。
白話文:
起徵 證所稅 以 102年 年度開始
102年 1月 1日 以前的 所有 集保庫存 股票,皆以 101年12月31日 最後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為基準,推定為買進成本。(也許是平均價或其他算法,還沒定論)
1、在 102年從庫存賣出的股票,以101年年底價格為成本,逐筆認定 證券所得
2、在102年新買進的股票,依照實際買價與賣價 逐筆認定所得。
至於 主力大戶是否需要在101年年底拉高股價,以製造高成本?
邏輯上,沒有很紮實的效果。
對於控股公司來說,原先具有超低成本的持股(例如:成本低於面額),於101年底拉高收盤,墊高成本,邏輯上尚稱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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