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方案在行政院長陳冲指示財政部以政院本版為主,立即加強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外界充分溝通下,今(26)日經院會討論後拍板 , 其中放寬獲利課徵門檻至400萬元、期所稅不課徵、允許盈虧互抵、證交稅部分可抵證所稅、出售持有滿3年以上股票交易所得減半課稅方式等「所得稅法」修正草案6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共修正8條。 陳揆於院會中特別提示,此案社會多所關注,要求財政部長劉憶如以政院本版為主,立即加強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外界充分溝通。 陳揆特別強調,該案對未來市場的長遠影響,本次財政部所擬的「所得稅法」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兩項修正草案,經過政務委員管中閔及相關部會討論之後,兼顧量能課稅和市場穩定的原則,不但可以建立制度,而且對未來的市場將有長遠影響,感謝管政務委員及相關部會的努力。 官員透露,政院最後達成共識版本,其實府院內仍有反彈聲浪。尤其財長劉憶如做事很急,規劃此案時常跳過院長直接向總統馬英九報告,讓院長很難溝通,而總統府「五人小組」會議副總統蕭萬長等已明確表達該案規劃不夠精細,恐使稅收反而短少的反對意見。 財政部長劉憶如今天則與政務委員管中閔共同出席政院會後記者會。 管中閔說明,兩次審查會議充分參考各界聲音,降低投資人疑慮。法人與自然人採不同計算方式,法人回歸最低稅率制度;證交稅部分可抵證所稅;股票持有滿3年以上所得稅額可減半,並允許盈虧互抵;配合第3條修正調降營利事業免依本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之門檻金額,修正調降扣除金額,並修正法定稅額,由現行10%至12%調高為12%至15%。 劉憶如則說明,財政部版本4/12送院,現經院拍板定案,放寬獲利300萬課徵門檻至400萬,超過400萬部分的部分將依20%的稅率課徵,將採分離計算、合併申報的課稅方式;法人部分,證所稅仍維持在最低稅負制內處理,課稅門檻與扣除額,自現行200萬元降至50萬元;而評估需要繳交證所稅的投資人,申報證交稅可以抵除;個人期所稅並不課稅等。
拍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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