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2年9月27日 下午5:32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7日電)考試院今天通過專技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考生考試時若冒名頂替、偽造變造應考證件、作弊,5年內不得應考各種國考。 考試院今天通過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還要送立法院審議。
現行專技人員考試,除了相關專業科系畢業可以應考外,同時規定,初等考試及格並曾任相關職務滿4年,可以應考較高一階的專技普考;普考及格曾任有關職務滿4年,可以考專技高考。不過,專技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刪除上述規定,未來一定要經學校專業正規養成訓練畢業,才能報考。
未來專技人員考試法若修正通過,公私立專科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才可以應考專技高考;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可以應考專技普考。
考選部官員說,大法官會議解釋認為,專技人員要經過正規養成訓練,考選部因此提修法,而顧及考生報考權益,訂定6年落日條款緩衝,讓具有應考資格者,在條文修正公布後6年內仍可應考。
考選部說,專技人員專業能力、道德規範與公共利益息息相關,因此,專技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規定,考生考試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作弊,5年內不得應考試院舉辦的各種考試;考選部官員說,公務人員考試法,近期也將朝此方向修正。
另外,部分專技類科擬採「語文檢定制」,考選部今天通過的修正草案也增列相關法源;官員說,政策上希望讓通過國內英語、日語檢定的人,可以免應英語、日語導遊第二試口試,減經考生負擔,細部政策仍在規劃中。10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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