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姚介修/桃園機場報導〕每名旅客可攜帶兩百支香菸入關,未來若攜帶超量香菸卻未申報課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金額每條從五百到五千元不等;待國庫署確認施行細則辦法後,先由海關宣導三個月後正式實施。 由於常有旅客攜帶超量香菸入境,董氏基金會質疑海關查緝超量香菸不力,國庫署日前制訂攜帶超量香菸的處罰辦法;每名旅客可攜帶兩百支香菸,即使包裝打開或是單包打開,未滿一包以一包計算,未滿一條也以一條計算,每人以一條或兩百支為免稅香菸數量。
每名旅客最多可攜帶五條(包含免稅一條,其餘四條要先申報並繳稅,稅額視菸價而定,約在兩百五十元至四百五十元之間),如被查獲才申報,這四條仍要由海關沒入,並加罰罰金,同時輸入電腦,留下裁罰紀錄。
若判斷旅客是經常性超帶香菸,每條超量香菸最高可罰款五千元台幣。國庫署也傾向授權海關當場開單,在新辦法實施後,初犯將被罰每條兩千元;如果是累犯,超帶的四條菸罰款就高達兩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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