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每年發給退休軍公教人員約200億元的年終慰問金沒法源。行政院人事長黃富源今天說,大法官釋憲文指出,發慰問金這類「給付行政措施」,因沒有剝奪人民權利自由,不一定要立法,行政院將請銓敘部解釋有無適法疑義。
銓敘部次長吳聰成則回應表示,退休軍公教人員領取年終慰問金,是依行政院每年制定的「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來頒發,屬於行政規則,不是法律。由於行政院是權責單位,銓敘部原則上尊重行政院的作法,若將來要徵詢銓敘部,銓敘部再表示意見。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天質詢,行政院沒法源,僅依行政規則,就發給44 萬5千多名領月退的退休軍公教人員,各1.5個月年終慰問金,等於每年花了納稅人20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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