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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交易者 發表於 12-11-15 18:00 
退場機制只有2個月內沒新主題就下架 ..我認為太寬鬆
一年12個月 6篇文章 就可繼續保有版主頭銜
我覺得紀律大的看法很不錯
相信以論壇站方的觀點一定很支持
誰不想多產量的版主呢
不過以這樣的標準來說
個人版面的版主大概會沒剩下幾位
這時候當解盤的版主就最吃香了
因為每天解盤就可以有一篇了
以這樣的規則看來
最後個人版留下來的可能就是這次的事主的版面~~
不過我覺得這樣也好
一些不錯的主題文章可以全部納入一個「精華區」的版塊
不一定要保留不再發文或者產量太少的個人版塊
才不會看起來一堆個人版塊但是版塊內文張數卻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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