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 – 2013年1月30日 上午7:56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3年前涉嫌酒駕撞死32歲黃姓送報生的英商CEO林克穎,去年遭高等法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原應該在去年9月就該發監執行的他,卻早以潛逃出境。檢方在29日發布通緝,並將涉嫌提供護照的友人約談到案。檢方懷疑有人掩護,也傳訊移民署查驗關游宗穎,他竟稱「我的人臉辨識能力很弱」,令檢方當場傻眼。 英商恩禧(NCL Media)台灣分公司執行長林克穎在2010年3月25日凌晨酒駕,5點左右經過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涉嫌撞死扛起家庭生計的孝子送報生黃俊德。林克穎案發後企圖變賣肇事賓士車,檢方諭令15萬元交保,認定林克穎酒駕撞人屬實,卻未施救助旋即逃逸,且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起訴並具體求刑2年6個月,但林克穎堅稱開車的人不是他。 林克穎一審遭判處2年半徒刑,案件上訴到二審,二審法官認為林克穎犯後未見悔意,甚至拒絕賠償死者家屬,法院在去年7月改判他4年徒刑,其中公共危險和過失致死各判6月和1年4月徒刑,肇事逃逸部分則是上訴至三審到去年底才確定。林克穎在去年8月,竟利用前下屬David的護照潛逃出境。
檢方去年8月底拘林克穎不到,請移民署清查出境旅客,但卻遲無下文,直到去年底David申請補發護照,才發現林克穎竟用David護照出境。檢方29日除了拘提David到案說明,他辯稱護照遺失不知被冒用;另外檢方傳喚當時放行的移民署查驗官游宗穎,檢方認為兩人膚色一黃一白,長相也明顯不同,不料游宗穎竟說「我的人臉辨識能力很弱」,當場讓檢方傻眼,也一度懷疑他涉嫌包庇,但因查吳不法證據,訊後先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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