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發生的熱氣球失火意外,民航局根據媒體報導研判,可能是因為操作不當而碰撞高壓電線,或因操控繩拉斷燃料鋼瓶輸送管線而造成起火爆炸。而民航局也已擬妥熱氣球相關管理規則,並將於三月中旬實施,未來業者未獲核准載客,可開罰台幣六十萬到三百萬元,沒有民航局所發的適航證就擅自起飛,還會依民航法移送法辦。(閻大富報導) 為了加強管理熱氣球活動,民航局已將相關規定送交通部法規會審議通過,並將在三月中旬公布實施。民航局表示,今後熱氣球必須有適航證書,飛航駕駛員也要檢定證及體檢證明,而熱氣球飛航或繫留作業安全規定,包含天氣限制、消防設施、燃料鋼瓶管理、繫留場地管制、錨點和繩索強度、地面工作人員訓練、緊急救護設施、地面和空中總指揮的個人資料等,同時,也要明定禁止搭乘的人員,如孕婦、身心障礙者或幼童等。 未來業者未獲核准載客,可開罰台幣六十萬到三百萬元,操作人員則罰六萬到三十萬元,如果使用未領民航局所發適航證書的航空器飛航者,以及未領檢定證及體格檢查合格證飛航者,依據民航法一百零三、一百零四條規定,都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用無效適航證書飛航者同樣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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