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風控新制 七月1日星期一實施作者: 記者潘臆涵╱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27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潘臆涵╱台北報導】 為避免期貨客戶因資本市場劇烈波動而出現違約交割,並強化我國期貨市場風控執行紀律,保障交易人權益,期交所經與期商公會、期貨業共同研議後,規畫「建置期貨商申報交易人權益數機制」,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 期交所表示,此次調整項目包括開戶徵信作業、加收保證金作業、適用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條件、盤中高風險帳戶通知作業、盤後保證金追繳、代為沖銷作業、風險指標計算公式及壓力測試等項目。
在開戶徵信作業作的調整項目中,主要針對未沖銷部位超過期交所規定部位限制達某一比例的交易人加收保證金,可降低大額交易人的違約風險。
期交所指出,100年8月美國政府遭信評公司調降主權評等,引發全球股市大幅下跌,及之後的歐洲國家債務危機持續蔓延,國際金融市場動盪之際,確實發生國內期貨商因追求業務競爭考量,未確實執行風險控管作業,以致產生交易人違約事件。
為了有效強化我國期貨市場風控執行紀律、加強客戶保證金安全之管理與保障交易人權益,期交所依證期局指示,研議「強化期貨市場風險控管機制專案」,與期商公會共同規畫辦理「期貨商交易及風險控管機制專案」之各項議題,及由期交所規畫辦理「建置期貨商申報交易人權益數機制」案,將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
在「期貨商交易及風險控管機制專案」當中,對於期貨商與交易人間之受託契約內容,有關權益數、權益總值及風險指標等風控相關名詞之定義及計算方式,訂有一致標準,以解決長期以來交易人在不同期貨商開戶時,因受託契約及買賣報告書上之風險相關專有名詞及計算方式不盡相同,容易產生混淆與誤會之問題,可減少交易人與期貨商間因保證金追繳或代為沖銷作業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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