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離境業務 Q3上路-- 你們一定想問~~~ PS:綜合券商定義是? 綜合券商經營的營業範圍大致上可以分為:
(1)經紀業務:協助投資人買賣國內外有價證券、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
(2)承銷業務:協助企業申請股票公開發行、上市、上櫃,,現金增資評估。
(3)自營業務:認購權證發行、股票買賣、公債、公司債交易。
(4)投資信託:基金的發行及募集。
(5)投資顧問:提供完整詳細的證券市場分析研究和諮詢服務。 |
作者: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7月8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金管會本周四(11日)將向行政院報告「推動證券商發行國際證券業務」,金管會正趕訂子法,未來只限綜合券商申請,最快Q3上路,此業務可望成券商大補丸,初估挹注年營收150億元以上。
國際金融業務修正條例新增券商辦理離境證券業務(OSU)修法,已於上月19日生效,金管會正修改施行細則及管理辦法子法,近期內會央行意見,希望趕在第三季施行上路。
金管會訂定初期可成立OSU資格僅限定綜合券商,且須設立獨立會計,營業資金須專款撥用,至於申請資格條件,是依據資本額,或一定營業規模,目前正積極擬訂中,近期內要洽央行意見。目前OSU開放七項業務,官員說,必須過去曾經有從事過相關業務項目才能申請。
OSU成立後,券商未來業務承做範圍將涵蓋「外幣有價證券及金融商品買賣的居間及代理業務」、「外幣有價證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外幣金融商品銷售服務」、「境外有價證券承銷」等業務,對於吸引海外投資者來台進行投資十分有助益。
券商認為,開放將有助券商爭取境外法人生意,如承銷香港點心債,也有助吸引海外投資者來台,擴大我區域資產管理規模,帶動資金回流與國際金融人才來台,初估每年可為券商挹注年營收150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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