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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萬存款靜止戶 近百億利息…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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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3-7-24 09: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3000萬存款靜止戶 近百億利息…蒸發作者: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7月23日 下午2:57



存戶的錢 實為銀行所有

金融機構存款靜止戶無法管,各家金融機構視為內部機密,不太願意透露確切靜止戶數目及總額,根據中華民國銀行公會統計,約有3000萬靜止戶,存款總額可能達300億元。這些錢欠缺法律規範,金管會過去僅要求銀行自律規範,加上銀行業不主動告知,影響靜止戶權益,表面上是存戶的錢,實為金融機構所有,主管機關也無從介入。

靜止戶不計息 權益在哪?

不少人在當兵、念書、轉換工作時開立銀行戶頭,一旦畢業、退伍或轉職就停止使用,存款餘額不多,有些人忘了有此戶頭,或找不到存簿,有些因存戶死亡沒有繼承人等,金融機構為了降低帳戶維護管理成本,減少資訊存放空間,對這些戶頭暫停交易功能,不再孳息,造成為數不少靜止戶。

靜止戶問題多年存在,造成龐大利息損失,也無法利用本金,立法院法制局的一份研究報告,讓外界與立委注意到靜止戶的問題,這份報告指出,對於靜止戶的定義、條件等,欠缺法律規範,實務上未曾受重視。根據銀行公會統計,約有3000萬靜止戶,存款總額可能達300億元,粗估有近百億的利息人間蒸發。

報告指出,靜止戶一直以來,欠缺相關法律規範,金管會也僅透過行政函釋,及金融機構自律組織發布的自律規範,建構一般規範基礎,但對存戶權益及國家財政稅收影響甚大。金融機構放任靜止戶繼續靜止,對其較為有利,造成表面上是存戶的錢,實則為金融機構所有,主管機關也無從介入。靜止戶披著有效的消費寄託契約外衣,只要沒有發生爭議,無法可管,政府也不能對靜止戶監督管理。

法制局:應從修法面著手

法制局認為,應從修法層面著手,包括增訂銀行法、修改郵政儲金匯兌法,要求金融機構負有通知義務,並針對靜止戶的條件、管理費用收取有一公平合理、統一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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