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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台北電】林口長庚醫院護理師遭鄉民代表掌摑,引起社會高度關注。《醫療法》
原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等非法方法,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事務執
行等,違者可罰3~5萬元罰鍰,衛福部今針對《醫療法》,增修醫院暴力刑責,違者可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以下罰金。
惟立委蔡正元等提案,將刑責提高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者最高可處12年以下
有期徒刑。對此,衛福部部長邱文達表示,「嚴正譴責醫院暴力,支持立委提案」,目前
所有醫院已陸續完成5項防暴措施,全力支持醫院暴力從告訴乃論改成公訴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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