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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將於1 月 27 日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調高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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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1-20 13: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各位投資人要注意唷~~

考量今(103)年春節假期休市(1 月 28 日至 2 月 4 日)長達 8 日,參酌國外主要交易所逢較長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之風控措施,尤以同樣於農曆春節休市之香港等亞洲地區交易所亦採取相同措施,期交所援引過去二年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之作法,將於本(103)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與黃金類之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保證金,預計以 1 月 24 日之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 10%(以臺指期貨而言,以 1 月 20 日之原始保證金 83,000 元為例,將調高至 92,000 元,調幅約 10.8%),以強化期貨市場之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交易安全。

期交所預計於 103 年 1 月 24 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與黃金類之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 103 年 1 月27 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後生效,預計至 2 月 6 日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 1 月 24 日之保證金,例如臺指期貨原始保證金將自調高後之92,000 元,調回調整前之 83,000 元,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後金額。

交易人於1 月 27 日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及帳戶權益數之變化;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新聞來源:期交所

發表於 14-1-20 13:40 | 顯示全部樓層
調的太少了
發表於 14-1-20 14:20 | 顯示全部樓層

春江水暖鴨先知
發表於 14-1-20 14:23 | 顯示全部樓層
過年要不要留倉呢?
每年過年都要煩惱一次,真是麻煩!

發表於 14-1-20 16:39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算是例行性的保證金調高
應該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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