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中200 超商也能換現金了 作者: 吳泓勳、陳宥臻╱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7月10日 上午6:01 中國時報【吳泓勳、陳宥臻╱台北報導】 中獎發票拿去超商、大賣場,兌獎種類更多元。財政部昨日發布新作業要點,未來對中統一發票5獎、6獎時,想兌換現金、商品、會員點數、儲值都可以。值得注意的是,以後只有全面使用電子發票的商家,才可以申請收中獎發票的業務,沒導入電子發票但過去已獲核准兌換的通路只給1年緩衝期。 中了發票200、1000元,去郵局兌獎好麻煩,這時民眾通常都會直接到超商,用發票換現金或商品。據舊制規定,對中5獎1000元時,只可以換現金、商品或儲值;6獎200元只能換取店內商品。 為了擴大兌換便利性,財政部發布「營業人申請辦理代顧客兌領中五獎或六獎之統一發票作業要點」,放寬通路代客兌獎範圍,未來不管是對中5獎或6獎,民眾至可收中獎發票的超商等通路時,能任意換成現金、商品、會員點數或直接儲值起來。 但同時因應電子發票時代,財政部新增規定,未來想要收中獎發票的連鎖零售業,必須符合總店數超過2家以上,且全面使用電子發票、沒有欠營業稅等條件,才有資格申請該業務。 財政部指出,對還沒全面導入電子發票,但過去已核准可收中獎發票的商家,給予1年緩衝,延長兌換期限到104年6月30日。 全聯福利中心表示,可將中獎金額儲值到福利卡中,近3個月儲值或兌換商品金額成長4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