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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頭條] 房產繼承贈與創新高 節稅不成變查稅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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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4-8-13 11: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房產繼承贈與創新高 節稅不成變查稅目標
作者: 溫子豪 | 卡優新聞網 – 2014年8月13日 上午7:36
  投資客擔心政府打房力道加重,急將手中物件賣出獲利了結,但也有屋主利用「贈與」及「繼承」節稅,將不動產轉給子女以規避稅金。住商不動產提醒,贈與量少目標大,很容易成為查稅目標;信義房屋則指出,未來若是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少了土地免資本利得稅優勢,出售後稅金可能會高出數倍。
  根據內政部公布數據,去(102)年全台不動產贈與及繼承件數為51,683棟、44,143棟,而今(103)年至6月為止,數量皆已超過去年一半,分別達到28,295棟與23,302棟。而99年上半年買賣與「繼承、贈與」的比例約5:1,但今年比例以上升至3:1,顯見因長輩贈與或身後留下房產,已經取代部分買屋需求。
  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分析,遺贈量與中古屋交易脫鉤,且數量逐年增加,原因其一為繼承取得的共同持有人想趁多頭時處理房產,另一方面則因98年時,贈與稅與遺產稅降為10%,加上外傳「贈與可避奢侈稅」、「贈與不須實價登錄」等規避法規方法,讓繼承與贈與不動產件數逐年增加。
  不過,徐佳馨提醒,由於財政部將贈與移轉房屋,列為查稅重點項目,因此想以贈與規避奢侈稅,恐得不償失,還是誠實為上。同時,受贈後再移轉的屋主,雖可以當年度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成本,加上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前的相關費用,但成本計算仍低,若要透過遺贈來節稅,必須多加思考。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也指出,由於受贈人與繼承人取得不動產的成本認定為「時價」,也就是土地公告現值加上房屋評定現值,多半只有真正市價的2~3成,但若是將來房地合一稅制施行,就少了土地免資本利得稅的優勢,屆時出售可能要繳出和現在相比多達數倍的稅金,財務規畫時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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