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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殺人真的不會判死?!2012年底發生震驚全台的台南市遊藝場男童遭割喉致死案,曾姓嫌犯曾在偵訊時說出「在台灣殺死一、二個人不會被判死刑」,引起社會譁然。法院一審判他無期徒刑,檢方不服提出上訴,今(6)日上午高分院二審宣判,依舊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方姓男童在2012年12月1日,前往台南市的一處遊藝場的廁所時,遭到曾嫌毒手割喉致死,手段十分兇殘。曾男在犯案後不但揚言自己是隨機殺人,為的就是要吃牢飯,甚至還說出「在台灣殺死一、二個人不會被判死刑」的言論,引發全台輿論激憤,引來社會大眾撻伐,他還說如果沒被逮,還會找對象繼續犯案。
方童的姑姑泣訴「小孩子那麼可愛,怎麼忍心下得了手!」接著又說方小弟有託夢,要曾嫌「一命還一命」,避免有人再因此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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