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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明年1月實施 股票暫停交易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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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15-7-13 18: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15-07-13 15:09:30  經濟日報 聯合財經網、記者王淑以    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明年1月15日起實施台股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證交所表示,舉例上市公司決議通過合併案,上市公司T日申請,T+1股票則暫停交易,若遇到緊急情事者,得以當日7點30分前申請「當日」暫停交易。每次暫停交易時間以一個營業日為原則,3日營業日為上限,必要時得持續執行。
至於恢復交易部分,暫停交易期間為一個營業日者,於次一營業日恢復交易。若暫停交易時間超過一個營業日者,於暫停交易期間屆滿後次1營業日恢復交易。
證交所今(13)日公告修正「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增訂第四章「暫停及恢復交易」專章,並配合訊息面暫停交易制度,修訂相關條文。
證交所表示,考量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可使交易時間內發生或公告的重大訊息有充裕時間廣泛公開,降低資訊不對稱,提供投資人訊息消化的時間,經參採國外主要證券交易所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規範。
證交所表示,為利投資人於交易時間開始前,有充裕時間查閱重大訊息,修正「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六條第一項第一及二款重大訊息公告時點,由原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上午九時)提前至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一小時前(上午八時)輸入重大訊息。
相關修正條文業經金管會准予備查,惟配合系統調整及宣導事宜,該機制將自105年1月15日起實施。
明年1/15起 個股可申請暫停交易
【中央社13日電】未來台股也可能出現盤中暫停交易的狀況,台灣證券交易所參考國外主要交易所暫停交易機制,明年元月15日起若個股有重大訊息待公布,可申請暫停交易。
目前台股僅台灣存託憑證(TDR)會因為母股停牌而同步暫停交易,避免台灣投資人「摸黑交易」的風險。
證交所表示,未來只要個股有重大訊息即將發布,可申請暫停交易,待重大訊息消化後,再行恢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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