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pcking2008 於 15-8-4 09:35 編輯
公司獲利本來就已經反映在股價上了
如果印了新股票而不調整股價
豈不是憑空生出價值來?
母公司投資一千萬成立子公司, 票面10元
子公司賺兩千萬, 股價飆到10倍, 票面100元, 市值一億
除權前, 母公司的這項投資是, 投資1000萬, 賺兩千萬
如果母公司能在市場上以100元處理所有股票, 那就是獲利 九千萬 (一億 - 1千萬)
原來制度除權後市值仍然是 1 億, 如果是一股配一股, 除權後股價 50, 資本額變2千萬
假使除權不調整股價, 等於隨便資方配股了
一股變兩股, 股價還是 100, 但總市值變成兩億
一股變十股, 股價還是 100, 但總市值變成十億了 
你若是資方, 你會不想一股配一萬股嗎? 不管有沒有賺錢
有這種 天上會掉下來的免費午餐 的合理性嗎?
除非, 這多出來的九億, 政府說要伸手跟公司討 4.5億 ... 當證所稅 
資方打一打算盤, 扣掉要給政府的封口費, 就會算出自己最多能撈多少錢, 再決定要配多少股 
最後都是由後面接手的股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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